Page 128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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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平潭廳:屬散廳,位於府治東南方。原屬福清縣,雍正 8 年,福清縣同知 移駐於此,嘉慶 3 年,升為平潭廳。置同知 1 員。民國以後,改為平潭縣。151
二、福寧府
評為「衝」,隸福寧道,總兵駐在於此;嘉慶 11 年,一度是福寧道臺駐在地。 清初原為福寧直隸州,轄福安、寧德兩縣,雍正 12 年改為福寧府,將原州治所在 地改設為「霞浦縣」,並將原屬建寧府的壽寧縣劃入。乾隆 4 年,分霞浦縣之部分 區域新置福鼎縣。至清末,福寧府轄霞浦、福安、寧德、壽寧、福鼎等 5 縣,府治 設在霞浦縣。原置有通判職位,乾隆 49 年裁撤。府所屬衙門,有府儒學,原僅置 教授 1 員,乾隆 33 年增設訓導 1 員;司獄司,置司獄 1 員。
茲敘述清末福寧府轄下各縣沿革概況如下:
1.霞浦縣:評為「衝、繁」,府治所在地。置知縣 1 人、典史 1 人。所屬衙門, 有縣儒學,僅置訓導 1 員;縣陰陽學,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訓科 1 員。原設 有柘洋、三沙、高羅、楊家溪等 4 個巡檢司,各置巡檢 1 員,後高羅、楊家溪兩巡 檢司裁撤。轄區內設有東沖、大金、古鎮、斗米、牙城等 5 鎮。
2.福鼎縣:評為「衝、繁」,位於府治東北方。置知縣 1 人、典史 1 人。所屬 衙門,有縣儒學,僅置訓導 1 員;縣陰陽學,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訓科 1 員。 原有瀲城巡檢司,置巡檢 1 員,後裁撤,乾隆 31 年新增秦嶼巡檢司,置巡檢 1 員, 並有參將駐在此地。轄區內有沙埕、峽門、南關等 3 鎮。
3.福安縣:評為「疲、難」,位於府治西北方。置知縣 1 人、典史 1 人。所屬 衙門,有縣儒學,置教諭 1 員、訓導 1 員;縣陰陽學,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 訓科 1 員。原有白石鎮巡檢司,置巡檢 1 員,後裁撤,又新增白石嶺巡檢司,置 巡檢 1 員。
4.寧德縣:評為「疲、難」,位於府治西南方。置知縣 1 人、縣丞 1 人、典史 1 人;縣丞駐在周墩。所屬衙門,有縣儒學,置教諭 1 員、訓導 1 員;縣陰陽學, 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訓科 1 員。原有石堂巡檢司,置巡檢 1 員,乾隆 31 年增 設霍童巡檢司,置巡檢 1 員,後兩巡檢司均遭裁撤。
151 趙爾巽等,《清史稿》,卷 70〈志第四十五.地理十七〉;徐景熹等,《乾隆福州府志》,卷 34〈職 官七〉,(上海:上海書店,2000),原著於 1754 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