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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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詔安縣:評為「衝、繁」,位於府治西南方。置知縣 1 人、典史 1 人。所屬 衙門,有縣儒學,置教諭 1 員、訓導 1 員;縣陰陽學,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 訓科 1 員。於漳州、潮州交界處設有漳潮巡檢司,置巡檢 1 員。又設南詔、大碑 塘兩驛,各置驛丞 1 員。轄區內有懸鐘、雲澳、青澳、西砲臺、草寮尾、紅花嶺、 分水關及銅林之後林村、宮前村等 9 個鎮;又有銅山鹽場,置大使 1 員。
7.長泰縣:評為無字,位於府治東北方。置知縣 1 人、典史 1 人。所屬衙門, 有縣儒學,置教諭 1 員、訓導 1 員;縣陰陽學,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訓科 1 員。原設有朝天嶺巡檢司,後裁撤。
8.雲霄廳:屬散廳,嘉慶 3 年析平和、漳浦、詔安等 3 縣部分區域新置。置同 知 1 名,又置照磨 1 名,兼司獄。轄內設有石蛇尾、梅州兩鎮。民國以後改為雲 霄縣。157
八、龍巖直隸州
評為「繁、難」,隸汀漳龍道。清初原為龍巖縣,隸屬漳州府,雍正 12 年升格 為龍巖直隸州,並加入原屬漳州府的漳平、寧洋兩縣,隸汀漳龍道。至清末,所轄 即漳平、寧洋兩縣。州衙門,置知州 1 員、州同知 1 員,州同知駐在溪口。轄下設 州儒學,置學正 1 員、訓導 1 員;又置有吏目 1 員。城內設有雁石巡檢司,置巡 檢 1 員。又有適中驛,置驛丞 1 員。
  茲敘述清末龍巖直隸州轄下兩縣沿革概況如下:
1.漳平縣:評為「難」,位於州東方,原隸屬漳州府,雍正 12 年改隸龍巖直隸 州。置知縣 1 人、典史 1 人。所屬衙門,有縣儒學,置教諭 1 員、訓導 1 員;縣 陰陽學,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訓科 1 員。原設有歸化、蘆溪南兩巡檢司,各置 巡檢 1 員,後均遭裁撤。轄區內設有永福里鎮。
2.寧洋縣:評為無字,位於府治東北方。置知縣 1 人、典史 1 人。所屬衙門, 有縣儒學,僅置訓導 1 員;縣陰陽學,置訓術 1 員;縣醫學,置訓科 1 員。158
157 趙爾巽等,《清史稿》,卷 70〈志第四十五.地理十七〉;《嘉慶重修一統志》,卷 424〈福建統 部〉,(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6),原著於 1842 年刊行。
158 趙爾巽等,《清史稿》,卷 70〈志第四十五.地理十七〉;《嘉慶重修一統志》,卷 424〈福建統 1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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