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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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5 日,何應欽遵照蔣中正指示,先設立福建省政務委員會、福建省財務 委員會兩機構,分掌省民政、財政事務。其中,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為戴任,委員 有丁超五、陳調元、張貞等 10 人,因戴任長期未到職,由福州留守司令兼省政務 委員張貞代理主任委員一職;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為何玉書,委員有張士仁、許卓 然等 8 人。
民國 16 年 1 月 3 日,何應欽再設立福建省臨時政治會議,作為國民政府在福 建最高的統治機關,並將政務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兩機構納入轄下,由蔣中正兼任 臨時政治會議主席,因蔣未能到職,而由何應欽代理主席一職。其他委員有方聲濤、 黃展雲、丁超五(國民黨福建省黨部籌備處主任)、何玉書、陳季良、江董琴、戴 任、譚曙卿、王允恭等。1 月 28 日,何應欽率軍北上浙江,福建省臨時政治會議 主席一職改由方聲濤以臨時政治會議委員身分代理;另以譚曙卿為東路軍後方代 總指揮,駐在福建,掌握軍政大權,獨立第四師師長張貞為福州留守司令。172
臨時政治會議雖然只是福建省政府成立前的過渡機構,實際存在時間不長,但 對福建仍有若干作為。如在 1 月 17 日收編福建民軍為國民革命軍東路新編第一 軍,由譚曙卿為軍長,下轄兩個師和 1 個獨立師;在 2 月 24 日公布施行「福建省 臨時縣務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將省內縣署改為縣務委員會;4 月 2 日決議發行 短期金庫券 200 萬元,以全省稅收為擔保,定 1928 年 4 月還清,以解決財政問 題等。另在省政府尚未設立,省府組織尚不明時,3 月 22 日國民政府外交部先委 派張國輝為福州交涉署交涉員,林實為廈門交涉署交涉員,以利處理外事。
在地方制度上,國民革命軍在進軍福建的過程,隨著戰事的進展,合若干縣成 立政治監察署,各政治監察署置政治監察員 1 名及秘書等職員若干名,負責各縣 市的行政工作。茲將各政治監察署的概況敘述如下:
一、漳(州)龍(巖)政治監察署:民國 15 年 11 月中旬建立,署設在漳州, 首任政治監察員為魯純仁,後由陳卓凡繼任。
二、(龍)巖(漳)平寧(洋)政治監察署:民國 15 年 12 月建立,署設在龍 巖,由張旭高任政治監察員。
三、興(化)泉(州)永(春)政治監察署:民國 15 年 12 月建立,署設在 泉州,由陳文聰任政治監察員。
172 湯洪潮編,《民國福建省地方政權機構沿革資料(1911-1949)》(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 頁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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