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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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武舉人;光緒 6 年會試,獲第 1 名武會元;更於殿試中一舉成為武狀元,是清 朝最後一位武狀元。
中舉後,黃培松被任命為一等侍衛。3 年任滿後,先後轉任廣西鬱林營參將、 廣東南雄協副將、廣州協副將等職。光緒 30 年,升任瓊州鎮總兵,記名提督,駐 在廣州,曾多次鎮壓同盟會等革命黨行動。
宣統末年,黃培松改任廣州協督。宣統 3 年(1911),黃興率革命黨人發動廣 州黃花崗起義,黃培松奉命率軍追捕已經潰敗的革命軍,並在被俘虜的革命黨人受 審時,擔任陪審及監斬官任務,事後因功被朝廷賜號「卓勇巴圖魯」,賞頭品頂戴。 半年後武昌起義成功,11 月,革命黨在福建擊敗清軍,建立福建都督府,革命黨 人因憤於黃培松在黃花崗之役充當審判、監斬革命黨人的角色,而發動群眾拆毀位 於泉州的黃培松武狀元牌坊。
中華民國成立後,袁世凱被選為第 2 任臨時大總統,徵召黃培松入北京,擔任 參軍一職。民國 2 年(1913),反袁世凱的二次革命爆發,7 月 24 日,福建宣布 獨立;袁世凱在福建增設護軍使職位,統領福建地區軍政,以削弱都督職權,並任 命黃培松出任福建護軍使,授陸軍中將銜,駐在福州。
11 月 29 日,袁世凱裁撤福建護軍使職,黃培松改任廈門要塞司令官,不久又 任建漳泉總司令官,駐在漳州。民國 4 年,袁世凱計畫稱帝,廈門的中華革命黨員 組織起義討袁,受到黃培松的強力鎮壓,起義失敗。
民國 6 年,孫文在廣州組織中華民國軍政府,反對段祺瑞所主導的北洋政府, 護法戰爭爆發。黃培松率領軍隊在漳州、廈門一線與護法軍作戰,與護法軍互有勝 負,形成僵持的局面。民國 8 年南北議和,護法戰爭結束,福建進入南北共治的局 面。北洋政府派薩鎮冰擔任福建清鄉督辦,薩鎮冰與黃培松是舊識,薩乃舉薦黃培 松出任會辦,負責管理民團、取締土匪及調停各軍矛盾任務。
民國 11 年,北洋政府任命黃培松為將軍府將軍,授以神威將軍,陸軍中將加 上將銜。次年(1923),黃培松自請解甲歸鄉,隱居廈門。民國 14 年,黃培松病 逝於福州,享壽 71 歲。翌年(1925),獲北洋政府追贈陸軍上將頭銜。175
175 本篇整理自楊典錕,〈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的中國留學生—以第一至第十一期畢業生為中心的分 析〉,《臺大歷史學報》,第 49 期(101 年 6 月),頁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