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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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政府辦公處所變遷
民國 16 年 7 月 3 日,福建省政府成立,省會為福州。27 年 5 月時,因中日戰 爭,省會由福州遷至永安。直到抗戰結束後,34 年 11 月 15 日福建省政府從永安 遷回福州。後因國共內戰失敗,福建省政府隨國民政府於 38 年 8 月遷駐金門,並 以金門縣公署(現金門浯江新莊)為辦公處所。
45 年 6 月,行政院頒布「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同年 7 月金門、馬 祖地區分別成立「戰地政務委員會」,行政院為貫徹「金門馬祖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命令福建省政府移駐臺灣,福建省政府奉令後於 45 年 7 月 20 日專機赴臺,省政府 辦公處所位於臺北縣新店鎮(現新北市新店區)。
81 年福建省政府組織因應同年 11 月金門、馬祖終止戰地政務而調整,並為落 實地方自治,福建省政府在 85 年 1 月 15 日遷回金門,其辦公處所為原中正圖書 館,重新規劃後,作為省府辦公新居。
由於省級機關自 108 年度起均不再編列單位預算,福建省政府行政庶務工作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由行政院承接,原辦公處所現為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
■ 圖 0-2-1:民國 16 年福建省政府(原清閩浙總督衙門) 資料來源:清代福建第一官署的前世今生-閩浙總督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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