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篇
福建省政府之建置及施政 (1927-1949)
民國 16 年 7 月 3 日,福建省政府正式成立。後依據「省政府合署辦公辦法大綱」 暨歷次修正的「省政府組織法」,福建省政府編制愈趨完善,各廳處執掌愈趨完備, 即使民國 27 年因中日戰爭,省會由福州遷至永安,省府及各廳處仍繼續積極處理省 政業務。福建省政府在 16 年正式成立後,無論在民政、地政、縣政、區政、警政、 人事行政改革、各種建設、產業生產、財政與會計業務、各級教育等皆有成績,有目 共睹。34 年中日戰爭結束後亦積極在政治、經濟、文化、軍事上從事復員工作,惜 38 年隨著國共戰爭的失敗,福建省政府遷至金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