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9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P. 339

 現地黨軍幹部兼任,以多為軍職身份,對人事異動及銓審業務,較為簡單。自奉准 實施新編制後,為建立人事制度,加強人事管理起見,擬訂福建省政府人事集中管 理辦法,通飭所屬遵照,對一切人事任免、考銓,均遵照中央法令辦理,并積極辦 理職員送審及督飭各縣整理人事業務納入正軌。14
改組後的福建政府,將其機關設在金門縣金城鎮後浦的總兵署;金門鎮總兵署 位於金門縣金城鎮,為清康熙 21 年(1682)總兵陳龍就明末會元許獬的故宅「叢 青軒」改建而成。同治 7 年(1858)總兵署改為協鎮署。民國 4 年金門設縣,次 年改為金門縣公署,民國 38 年金門縣公署改為福建省政府辦公廳。15
這一時期的福建省政府因轄區急遽萎縮,實質統治的地區僅剩下金門縣以及 連江、長樂、羅源、莆田等所屬島嶼。
■ 圖 3-1-12:金門鎮總兵署曾作為福建省政府廳舍(現金門浯江新莊) 資料來源:曾國棟,109 年 7 月 31 日攝。
第二節 馬祖之省府機關 壹、民國 38 年前後的馬祖局勢
民國 38 年(1949)5、6 月間中共渡過長江,國民政府南遷廣州辦公,是年
14 福建省政府編印,《半年來閩政簡述》,收錄於總統府檔案「福建省政府建議及報告」,44 年 8
月 16 日。 3
15 金門縣文化局,http://cabkc.kinmen.gov.tw/asset?uid=75&pid=233/2019.12.15。
   13
 第肆篇 第參篇
























































































   337   338   339   340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