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9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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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職稱
     姓名
     簡歷
        委員
 陳炳仁
 福建金門人,生於民國 26 年。國立政治大學附設行政專科學 校畢業,六十五年金馬地區公務人員薦任升等考試安全保防類 科及格,七十二年金馬地區公務人員簡任升等考試安全保防類 科及格。曾任福建省金門縣政府股長、人事室副主任、金門戰 地政務委員會兼任政務委員、福建省金門縣政府政風室主任。 因委員楊崇森等二人辭職,任命陳炳仁為福建省政府委員,於 民國 85 年 9 月任福建省政府委員。
   委員
  陳國春
  福建長樂人,生於民國 34 年。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畢業, 六十九年金馬地區現職公務人員銓定考試乙等教育行政類科 及格。曾任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文教科科長、台北市政府公務人 員訓練中心組長、福建省政府主任、銓敘部人事室主任、銓敘 部研究委員。因委員楊崇森等二人辭職,任命陳國春為福建省 政府委員,於民國 85 年 9 月任福建省政府委員。
   委員
  曹常順
   福建連江人,生於民國 32 年。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畢業。曾任 福建省政府簡任秘書兼第三組主任、福建省連江縣縣長。因委 員吳東權辭職,任命曹常順為福建省政府委員,於民國 86 年 12 月任福建省政府委員。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0058/3-1-1-11-9/9。
福建省政府委員會運作情形,依據「福建省政府暫行組織規程」中,主席執行 福建省政府委員會之議決案。9 委員會會議內容,囿於資料,僅能就民國 58 年至 81 年之會議記錄,列如表 4-1-4。10
■ 表 4-1-4:福建省政府委員會會議一覽表(民國 58-81 年)
   會議日期
     委員會
     主席
     會議記錄
    58.1.17
 第 41 次會議
   戴仲玉
  第一案福建省警備與民眾自衛組訓方案草案原決議交付審 查;第二案通過福建省發展運輸業方案;第三案修正通過福 建省推行九年國民教育方案草案;第四案修訂福建省政府 獎學金辦法第三條條文提高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為新臺幣 5 佰元一案已自 57 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實施。
 58.6.27 第 42 次會議
60.6 第 46 次會議
60.12.29 第 47 次會議 61.6 第48次會議
通過第一案福建省發展觀光事業方面草案;第二案福建省 戴仲玉 政府年度工作計劃草擬福建省農業現代化發展方案草案。
    第三案福建省政府年度工作計劃草案。
修正通過福建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實施辦法、福建省推行 戴仲玉 國民興業運動方案、福建省推進音樂教育實施方案等 3 方
案。
通過第一案福建省僑鄉重建方案草案、第二案福建省加強 戴仲玉 資本市場組織實施方案草案、第三案福建省國民中學推行
建教合作實施方案草案。
戴仲玉 通過福建省促進人力發展方案、福建省推行職業補習教育 實施方案等草案。
                 9 《總統府公報》,第 5640 號,頁 3。 4 10 囿於資料,僅能就目前典藏委員會資料彙整相關會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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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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