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2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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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計
     普通行政
     警政
     文教
     農林
     各種工程
     財經
     交通
     衛生
     其他
                                     14 26
民國 72 年行政院為遴選各部會、省市政府未來 10 年社會科學人員出國進修 博士,福建省政府也申請遴選 10 名,包括公共行政、法律、統計、資訊、教育、 經濟等學門人才。66
第三節 人才調查
省府駐金門期間,創辦閩籍在臺大專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並函准教育部 及臺省教育廳每年就金門高中畢業生 10 名、初中畢業生 25 名、省籍師範畢業服 務成績優良現任小學教師(初為 5 名,後增為 7 名),分別免試保送升學臺省各大 學及師範學院、省立師範、農工、水產、護理等高級職業學校深造。
福建省政府遷臺後,除繼續辦理大專學生獎學金及免試保送升學生外,並展開 人才調查登記儲備工作。
在民國 53 年(1964)時,人才儲備工作首要工作為調查,調查方式可分為鼓 勵志願從事福建省重建工作人員,不限省籍,向福建省政府申請登記;向銓敘、考 選及有關部會,調查已登記及考試合格之福建省籍人才;調查臺省各大專院校及高 級職業、師範、護理等學校福建省籍在學學生;調查福建省金馬地區人才及在校肄 業之中學生;發動臺灣各地福建同鄉會,調查當地之福建省籍人才;洽請在臺各學 術團體、公私營產業機構調查福建省籍各種專業人才及技術人員;洽請有關機關首 長保舉人才;策劃國外福建省籍人才之調查。再者為登記,依據調查及申請登記資 料,分類編造登記名冊;登記名冊暫分普通行政、警政、文教、農林、各種工程、 財經、交通、衛生、其他等類別。67 民國 53 年,福建省政府人才儲備登記人數列 如下表:
■ 表 4-5-8:民國 53 年福建省政府人才儲備登記人數一覽表
單位:人
總計 5,973 1,483 699 1,029 448 680 643 244 104 623 籍別 福州 1,156 342 109 210 65 142 121 32 21 114 廈門 554 155 38 70 28 46 49 18 10 140
66 福建省政府,《閩政概要》,頁 753。 67 福建省政府,《閩政十年》,頁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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