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8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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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張果為、俞大維、張東生、李擇一(1888-?)、沈銘訓、陳景烈(1885-?),並 以「用人不疑」為原則。其施政的具體成果,首先就人事改革方面,他推動「人事 訓練制度」,設立「縣政人員訓練所」,即縣政人員或軍警人員必須經過訓練後分發 任用,並且建立管理制度,包括不可任用近親、主管未經分發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調 動職位和進行獎懲,以避免調動頻繁或新官上任所帶來的人事遷動、防止貪污的流 弊。10
由於這項人事制度,福建省的人事得以統一,對省政、縣政的推動起了很大的 作用。而陳儀也積極培育人才,因此特別重視高等教育,在任期間,先後設立醫學 院(福州)、護士學校、助產士學校、農學院、師範專科學校、音樂專科學校,以 及專門從事學術研究的福建省立研究院,除了知識技術之外,他認為國家需要活潑 有能力的國民,因此倡議多建體育場和公園。
雖然陳儀福建積極改革人事制度又重視教育,但在施行的過程中卻也產生許多 問題。例如將人事訓練與任用連接的制度,形成的流弊是主管不易指揮派來的人員, 甚至有被監視的擔憂,或是受訓人員不滿所分派的地區。且陳儀自身也未遵守不隨 意調動人員的原則,甚至聘用許多有薪給的顧問、參議人員。而在教育方面,以福 建當時的情況,急需的應是廣設中、小學,以及培育師資的師範學校,而非僅重視 高等學校。
在財稅問題方面,陳儀任用在德國考察時結識的學生張果為為財政廳廳長,由 於當時各縣徵收田賦竟無魚鱗冊可稽查,徵收多寡由稅務人員任意為之,11 張果為 首先逐縣辦理清查土地,確定土地所有權,徵收契稅。並著手開徵營業稅、車輛牌 照稅、貨物稅。此外,財政廳也施行審計制度,審核各機關經費開銷。
陳儀在福建最大的改革是實施「統制經濟」,「統制經濟」是將糧食、木材、鹽 等統制收購,並設立貿易公司、運輸公司、企業公司。陳儀所設立的福建省貿易公 司由原「省產推銷所」改組而來,主要功能在推銷福建物產,後又將營業範圍擴大 為進口麵粉、水泥、煤炭、煤油、汽油、西藥、布、五金、化工原料等物品,公司
10 作者不詳,〈陳儀昨晨抵京下午謁汪報告閩省施政情形,安定工作已畢整理工作開始〉,《中央 日報》,24 年 6 月 29 日,第 2 版。
11 作者不詳,〈陳儀昨晨抵京下午謁汪報告閩省施政情形,安定工作已畢整理工作開始〉,《中央 日報》,24 年 6 月 29 日,第 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