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2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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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王長明─蒙冤遭警刑求,投入民主運動改變一生
簡介:民國47年生。金馬愛鄉聯盟成員。曾任北竿鄉坂里村村長、第五 屆連江縣議員、馬祖土地自救會會長。
今年62歲的王長明曾在北竿 參選連江縣議員3次,於第2次參 選時102年7月遞補上連江縣第五 屆議員,任期約2年;惜後來競選 連任失利。
75年,王長明因為一起莫須 有的竊盜案,被北竿分駐所陳姓 所長率警員把他押在偵訊室動刑,哀嚎聲連在隔壁的北竿鄉公所都聽 得到,之後有人出面作證釐清該件竊案還他清白,連江軍事法庭判決
他無罪確定,王長明的一生卻因被冤枉刑求案而改變。
含冤伸訴無門,反戰地政務被列「黑名單」
刑求事件後,王長明不甘無端蒙冤,名譽受損且身心俱創,誓言 要為自己討回公道,他前往南竿要見司令官丁之發狀告陳姓所長及員 警瀆職與妨害自由、傷害等罪。當時屬戰地政務軍管時期,他在馬港 等了三天,終於見到丁司令官,但沒有得到任何具體回應。他去找軍 派縣長陳情,卻被回以:算你倒楣,這種事臺灣到處有,回家吃豬腳 麵線,自認倒楣算了。
王長明因而決定赴臺尋求其他救濟管道。他在臺北到處陳情,也 找上臺北市議員謝長廷的律師服務處伸冤。
76年7月25日,謝長廷介紹王長明入民進黨,黨員證編號310, 是民進黨的資深黨員,之後凡是與金馬有關的街頭陳情,一定看得到
王長明 。陳永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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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走過軍管解嚴路─民主先鋒心路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