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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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整日以淚洗面的母親吳玉瑤承受不了打擊,導致不時陷入精神恍 惚不濟......。」
陳好、李玉珍祖孫慘死過了46天,軍方仍未對逃兵殺人案作出調 查報告,或作任何賠償或道歉。當年10月2日,李金珍父親李增丙憤而 帶著三個年幼的兒子錫奇、錫展、錫照到後浦城南門里金門中學運動 場,直闖金防部司令官胡璉將軍主持的擴大紀念月會。見胡司令的吉 普車駛來,父子四人攔路跪地陳情,李增丙丟還縣府先前給的壹千元 慰償金,向兼任省主席的胡璉司令官遞交一分血淚斑斑的陳情書。
這是胡璉自38年駐防金門來,首次遇到的民眾跪地泣訴陳情案, 他當即下車收受陳情書並展讀。
  李增丙在報告書中還原了慘案經過:
「此次災民被害之經過及慘狀若稟─查槍殺老母及長女之兇手, 係是輜重營勞役兵之炊事(錢金山),素不相識,於8月16日下午三 時乘該部隊官長召開會議時,藉機覓得卡柄槍並子彈,持槍徘徊會議 室之外附近,待會議結束該隊指導員離席出門,該兵向指導員射擊未 中,該指導員即拔腿逃跑,該兵隨亦追放數槍均未中,因該兵腿跛追 之不上,瞬間指導員已由藥井逃至吳厝勤務連連部,但並未將適開發 生之情况告知該連請求阻遏。約十分鐘後,該兵已追蹤而至。際此空 間該隊官員竟不設法加以阻止由其亂闖。按該兵本無槍支發給而竟取 槍在手,其企圖之惡已可預測。該隊官長似應有提高警覺之必要,既 已舉槍謀殺官長,又不將其及時逮捕或施以緊急之處理,其職責之疏 忽何能辭其咎哉?該兵竄入吳厝後曾在該地逗留十餘分鐘,斯時該隊 官兵竟作全村之包圍,如臨大敵,無一人敢近前捕捉或射傷,卒任其 闖入民屋。
斯時民女金珍正在臥室,該兵進來將門關緊不容外出。民女年 幼無識,畏遭不測,狂呼,欲出隨聞槍鳴三響,際此危急之時,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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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血淚斑斑軍管戒嚴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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