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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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願書列舉18項訴求,略述其較重要者如下: 一、金馬施行戰地政務實驗已長達31年,縣長由軍官兼任,從未
民選,亦無縣議會。防區司令官兼任戰地政務委會主委、秘 書長由政戰主任兼任,政務委員泰半由高級軍官組成,司令 官大權獨攬,人民動輒得咎,毫無民主憲治地方自治可言。
二、軍方任用私人隨從安插職位,數十公營企業首長概由退役上 校轉任,上下其手,縣庫空虛,人才外流,失業嚴重。
三、軍方一切以「軍事安全」為藉口,犧牲農漁商工各行各業發 展。宵禁、燈火管制、營區自營福利社等與民爭利,導致地 區百業蕭條,人民出走遷臺謀生。
四、政治干預司法、命令代替法律、法官判案不公、沒有律師辯 護、造成冤獄無數。
 五、苛捐雜稅,壓榨百姓 血汗。商人自臺輸入 貨物要繳進口稅、農 民出售豬仔要付賣豬 捐、計程車牌照高達 百萬、電費每度8元 世界最貴。
六、交通不便,往來臺灣 困難。馬祖沒飛機 場,金馬民眾往來臺 澎須辦理出入境證, 形同異邦。
七、臺澎地區電話直撥通 達世界各地,金馬地
向國防部軍官遞交抗議書。取自《浯潮澎湃》金馬民主 運動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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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風起雲湧,金馬解嚴前後民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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