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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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來與王永泉商談合作協定。10 月,徐樹錚抵達南平,建立建國軍政制置府,自 任總領;次日,建國軍政制置府的王永泉部隊正式與南方政府的許崇智部隊聯合, 分頭攻打福州;李厚基眼見情勢不妙,趕緊向北京政府求援,北京政府雖派薩鎮冰 南下處理,卻緩不濟急;12 日,李厚基在孫皖聯軍攻破福州之前,倉皇逃離福州, 輾轉經上海抵達南京,結束長達 8 年多(1914-1922)在福建的統治。15 日,北 京政府先免去李厚基福建省長兼職,由薩鎮冰接替;民國 12 年 1 月,李厚基的督 軍職也被正式撤銷。
貳、閩南護法區
民國 6 年 9 月,孫文因憤於段祺瑞破壞臨時約法,特別召集支持南方政府的 國會議員南下,召開非常國會。會中決議在廣州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又稱護法軍 政府,由孫文任陸海軍大元帥。接著,護法軍政府以段祺瑞叛逆,誓師北伐;12 月,孫文組建援閩粵軍,任命陳炯明為總司令,準備進軍支持皖系的福建督軍兼省 長李厚基之地盤。次年 1 月,大軍開拔;9 月,援閩粵軍攻佔漳州,在該地設立援 閩粵軍總司令部;10 月,在全國各地要求南北政府停戰呼聲下,12 月 6 日,李厚 基與陳炯明兩方達成停戰協議。此後將近兩年,以漳州為中心的閩南 26 縣成為獨 立於北京政府控制的福建省署之外,而由廣州護法軍政府的陳炯明統治,該區域被 稱為「閩南護法區」。
陳炯明在閩南兩年,一直是以援閩粵軍總司令身分統治閩南護法區。民國 7 年,護法軍政府曾任命陳炯明為「福建宣撫使」,陳炯明堅持不就;11 月 30 日, 護法軍政府又發布任命陳炯明為福建省長,林葆懌為福建省督軍,省長一職仍被陳 炯明堅辭。陳炯明堅持不當福建省長的理由,是因其主張「閩人治閩」,且省長一 職應該「以民治民」,因此推薦福建出身、非軍人且孚人望的林森擔任福建省長。 陳炯明的推薦未被接受,在閩南護法區也一直未有人擔任福建省長一職。
閩南護法區在組織上設有政務處、警務處、高等法院、財政局、工務局、教育 局等機構,並設置汀漳鎮守使統領軍事,下轄:詔安縣、雲霄縣、平和縣、漳浦縣、 南靖縣、龍溪縣、海澄縣、長泰縣、永定縣、漳平縣、寧洋縣、大田縣、龍巖縣、 上杭縣、武平縣、長汀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將樂縣、歸化縣、清流縣、 連城縣、德化縣、安溪縣、沙縣等,共 26 縣。對於各機構官員的任命,採取任命 制、聘任制、薦舉制並行的做法;陳炯明頗能貫徹「閩人治閩」的理念,除各縣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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