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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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省屬專管機關
戰時省府直屬各專管機關按其性質約可分為三類,分述如下:
壹、各種委員會
福建省為加強全民動員工作,於民國 26 年(1937)設置動員委員會,31 年 改組為動員會議,由省府及黨團等機關合組而成,中央實行限價政策後,福建省即 由黨政等機關組織物價管制委員會,以調整物價並促進物品之生產,33 年福建省 遵照中央命令設立補給委員會,進行籌補給養,以改善官兵生活,另又設振濟會, 其工作分為戰時救濟及臨時救濟兩部分,此外福建省為加強行政三聯制之運用,復 于 32 年 7 月設立考核委員會,以為實行三聯制之樞紐,內分設計考核 2 組,秘書 1 室。35 年增設工作競賽組,36 年增設民眾組訓組。
貳、省營事業機關
此類機關計有省銀行、企業公司及農林公司。省銀行創於民國 24 年。企業公 司係於 32 年將貿易企業兩公司及製藥公司合併而成,後撤消。農林公司係於 31 年設立,後改由中農行接辦。
參、文化研究及新聞事業機關
此類機關計有研究院、改進出版社、省政府印刷所。研究院於 28 年設立。改 進出版社於 26 年設立,現已與省政府印刷所合併為印務局。又省府為報導省政, 促進新聞事業,曾於 35 年 11 月 1 日發行《福建時報》。19
19 「福建省抗戰期中行政概況」,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防部史政編譯局檔案》,民國 2 35 年,檔號:0026/05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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