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6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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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而設置。25 金門縣屬鄉鎮原設鄉鎮長,指導員、總幹事、民政、戶籍、經建、軍事幹事及
雇員各 1 人,民國 44 年 6 月份起,為加強婦女組訓工作,配合軍事需要,經調訓 優秀青年婦女 59 名,施以防護軍勤訓練,分發各鄉鎮村里擔任婦運幹事。鄉鎮長 及鄉鎮民代表會,實行選舉。村(里)設村(里)長,指導員,幹事各 1 人,(金 門縣并增設婦幹事 1 人)基層組織頗為健全,且村(里)民大會及戶長會議早經建 立,村里鄰長均由選舉產生,各縣村(里)民大會多與村(里)動員月會合併舉行, 間因會議場所設備簡單,所有與會人員,均係自攜坐櫈,踴躍參加,且會議情緒熱 烈,迭經發起通過增產敬軍勞軍,確保金馬,厲行保密防諜等要案,收效甚宏。26
貳、連江縣
馬祖列島附近各縣,連江縣人口 7,000 餘人,土地面積 22.25 平方公里;長樂 縣人口 2,000 餘人,土地面積 5.50 平方公里;羅源縣人口 600 餘人,土地面積 6.00 平方公里。27
民國 39 年 12 月 15 日,福建省政府成立馬祖行政公署,實行綏靖時期之軍事 管制;公署下設白肯督導處,督導專員負責指揮督導白肯、東湧、西洋、浮鷹、四 礵、岱山等六個區公所,並於東犬設辦事處,歸白肯區公所管轄,白肯區長先為林 功庸,後為陳道茂;南、北竿兩區則由行政公署直接指揮。28
民國 42 年 8 月 17 日設連江縣政府於南竿,轄南、北竿兩鄉,陳拱北兼任縣 長。9 月設長樂縣政府於白犬,派邱德齡為縣長,轄白肯鎮、東肯鄉、東湧鄉(後 劃歸羅源縣)。民國 43 年 3 月,設羅源縣政府於東湧,轄東湧鄉,初派樓勝利為 縣長,後改派反共救國軍第 118 縱隊司令陳逸民兼任縣長。各縣政府設縣長 1 人、 主任秘書 1 人,下設秘書組,綜理文書、總務 2 股業務,另置 3 科室,第一科置 民政、文教、戶籍 3 股,二科置財糧、經建 2 股,另轄有經濟檢察隊,三科置組
25 福建省政府編印,《半年來閩政簡述》,收錄於總統府檔案「福建省政府建議及報告」,44 年 8 月 16 日。
26 福建省政府編印,《半年來閩政簡述》,收錄於總統府檔案「福建省政府建議及報告」,44 年 8 月 16 日。
27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2。
28 林金炎,《莒光鄉志》(連江縣莒光鄉:連江縣莒光鄉,2006),頁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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