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6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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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多從廈門輸入,廈門淪陷後,僑匯一時中斷。民國 40 至 43 年間,主要即藉 香港與金門之通航貨輪輸入,香港到金門匯兌不通,必需經由臺北轉匯,至 44 年 金港輪航停駛僑匯隨之而告斷絕。
福建省政府為僑眷生活計,乃請求中央比照臺灣省回國僑生優惠匯率辦法辦 理,然中樞因考慮增加負擔與管理問題,初僅許可遷臺僑眷准予享受優惠匯率,福 建省政府因感多數僑眷未能遷臺,力請中央併留居外島者一視同仁核給優惠匯率, 直至 45 年 5 月始准留居外島亦一併核給優惠匯率,並經福建省政府於 6 月 29 日 實施,福建省僑匯匯率及停止甚久之僑匯,至是乃獲得改善與流通。
貳、簡化出入境手續
自廈門淪陷後,金門人民之來往南洋群島者均假道臺灣,然辦理出入境手續, 對於久居國外之僑胞及一般之僑眷婦女常有不諳手續之困難,福建省政府特於 44 年 4 月訂頒福建省歸僑及僑眷出入境簡化手續辦法,付之實施。另又扶植地方華 僑社團設置服務機構專責為華僑及僑眷服務,辦理出入境手續,44 年全年及 45 年 1 至 6 月半年,出國僑眷包括歸僑回國後再出國者,計共 619 人,其前往地區多 數為新加坡與馬來亞群島,菲律賓、印尼,及婆羅洲僅屬小數。
參、救濟貧苦僑眷
金門地區之僑眷,因在海外之華僑本身處境不佳及寄款回國困難,僑匯匯率問 題前未獲解決與通匯困難,受共軍戰禍損害與威脅,以致生活陷於困難者與日俱 增,此種人民既為戰地難胞,又係海外華僑之眷屬,福建省政府對於受戰禍災害及 貧苦僑眷,均予以適切之救濟,對於無生產能力者並予以經常救濟,受災害者則予 以緊急救濟,均比照一般貧災民救濟標準優予救濟。
肆、僑務聯繫與僑情調查
福建省政府於僑務方面,在國內除與僑務委員會密切聯繫外,並與華僑文化機 關及社團經常聯絡;於國外方面,則經常與新加坡、菲律賓、印尼、泰越等忠貞僑 團及僑領聯絡藉以瞭解各地僑情,反映僑胞願望。僑情調查方面,在 44 年度內曾 從事僑眷人口戶,金門縣僑居海外與家鄉尚保持聯絡關係之華僑人數,金門縣僑眷 經濟狀況,金門縣在學與失學僑眷子弟人數,金門縣依賴僑匯之僑眷人數,受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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