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0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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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福建省警政實施方案草案(修正案)
    摘要
   維護轄境治安,恢復社會秩序,鞏固地方政權,協助庶務推行,促進人民福利,統一地方 警衛組織,建立民防系統,實施警衛一元化,維護安寧,故擬定福建省警政實施方案,逐 步健全各級警察機構,確立警察人事制度,加強警察教育,提高警察素質,寬籌警察經費, 改善警察裝備,以發揮警察效能。各級警察組織依照「警察法」、「警察機關組織條例」,並 參酌實際需要,設置各級警察機關組織,省設警務處,下設警察行政、保安、刑事司法、 民防、經理科,秘書、督察、調查記錄、會計、人事等 5 室,及技正、專員、編審外,設 保安警察總隊、水上警察總隊、警察學校、警察電訊管理所、警察修械所及其他警察輔助 機關。工作重點在於建立各級警察機構、充實警力完成警察勤務網絡、加強訓練佐警提高 警察素質、加強勤務督察考核、改善警察裝備、充實應用科學設備、維護交通、加強戶口 查察及社會調查、建立民防制度、充實消防設備、協助社會救濟事業等。
  標題 福建省警備與民政自衛組訓方案草案(修正案)
   摘要
  為鞏固地方治安,確保社會秩序,動員全民力量,發揮民眾自衛能力,並健全全民作戰體 系,特訂定福建省警備與民政自衛組訓方案,警衛組織分為警備組織、警察組織、民眾自 衛組織等,各地民防工作納入警衛體系,不另設民防指揮機構,使警察、民防、自衛三位 一體,民眾自衛組織並負軍勤、民防有關任務。民眾在省警備部隊及縣市鄉鎮警衛隊服役, 應與徵兵制度相結合,其服役期間應合併折算。光復初期,警察機構除負責執行法令、維 持治安外,應儘速辦理戶口調查、戶口動態登記、頒發國民身分證、對流動民眾住宿及其 交通,應予協助,並保護其安全。
   標題
      福建省人民團體整理方案草案(修正案)
    摘要
   為整理福建省各級人民團體,達成反共復國任務,參照有關法令制定福建省人民團體整理 方案,輔導人民團體充實業務,謀求社員福利,調整社會關係,訓練人民團體幹部與會員, 發揮自治能力,協助地方建設。人民團體分為職業團體(凡農、漁、工、商及自由職業屬 之);文化團體(凡以增進學術文藝或改良風俗習慣為目的之組織屬之);公益團體(凡公 益或慈善組織屬之);婦女團體(各級婦女會屬之);其他(如同鄉會或宗親屬之)。省及各 縣市分別舉辦人民團體會報,參加人員為主管社政機關與事業主管機關代表,人民團體負 責人,會報時省以社會處長為主席,縣市以縣市長為主席,專以商討人民團體工作輔導、 設計監督、配合推進與解決困難等事項,以加強人民團體聯繫,配合推進工作。
  標題 福建省救濟復興計畫草案(修正案)
   摘要
  救濟工作是反攻最主要政務之一,尤其是政治號召爭取民心及呼籲國際救助之重大意義,
擬定福建省救濟復興計畫,下分總綱、救濟復興工作方式、救濟復興工作準備、善後救濟
之實施、救濟復興之實施、救濟復興機構之建立等層面,實施救濟復興計畫必須與軍事需
求及復興建設相配合,故本計畫在軍事底定時期,應力求與生產建設相配合,與軍事任務
相適應,因此本計畫之內容,除善後救濟事項外,並列入鄉村及都市重建,恢復交通及復
興工商業等事項。救濟復興工作分為善後救濟與復興建設,於省縣建制完成後實施。善後
救濟恢復生產者為救濟對象,救濟復興工作採重點主義,針對需要求取時效。
   標題
      福建省兵役實施方案草案(修正案)
    摘要
   為有效運用福建省人力,支援國軍兵源,配合建國建軍策略,擬定福建省兵役實施方案,
分為要旨、組織、兵役幹部、兵役宣傳、徵兵處理、後備軍人管理、組訓國民兵、留守業
務、兵役獎懲等部分,目的在於整理戶籍,建立兵籍,掌握役男,推行役政,維持地方治
安。其組織在民政廳成立兵役處,規劃全省之兵役行政,建立兵役制度,各縣市設兵役科
負責辦理轄境內之役政,各鄉鎮區設兵役課,推行政令,並掌握役男異動。
  標題 福建省醫療防疫救護及保健事業建設方案草案(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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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為達到國民健康目的,應在普及及實惠原則下實施衛生保健工作,擬定福建省醫療防疫救
護及保健事業建設方案,寬籌衛生經費、充實衛生機構及設備,省縣市之衛生經費,應作
百分比硬性規定,列入預算內,同時獎勵人民捐資興辦衛生事業。本方案分為衛生行政及
醫療機構、工作之實施、醫藥設備、人員儲備與派用等層面討論,以求擴充醫學教育及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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