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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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唐代開元後期以後之行政區域變革
唐玄宗開元 21 年,朝廷在原有 10 個道的基礎上,將全國劃分為 15 個道,各 道置採訪使,仍屬監察官性質。而福建的 4 個州從原本所屬的「嶺南道」分出,結 合「江南道」分出的潤、常、蘇、湖、杭、睦、歙、明、衢、處、溫、婺、越、台 等 14 州,新設「江南東道」,轄區大致包括今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全境,以及 江蘇省蘇南、安徽省徽州等地,道治所設在蘇州。開元 24 年,又分福州和撫州部 分區域,新設立「汀州」。18 至開元末年,福建境內 5 州均隸屬於「江南東道」。茲 將 5 州所轄地區敘述如下:
一、福州:唐玄宗天寶元年改為長樂郡,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又改回福州, 州治在今福州市。轄閩縣、侯官縣、長樂縣、福唐縣、連江縣、長溪縣、古田縣、 尤溪縣等,共 8 個縣。
二、建州:唐玄宗天寶元年改為建安郡,唐肅宗乾元元年又改回建州,州治在 今建甌市。轄建安縣、邵武縣、沙縣、建陽縣、將樂縣、浦城縣等,共 6 個縣。
三、泉州:唐玄宗天寶元年改為清源郡,唐肅宗乾元元年又改回泉州,州治在 今泉州市。轄晉江縣、南安縣、莆田縣、仙遊縣等,共 4 個縣。
四、漳州:唐玄宗天寶元年改為漳浦郡,唐肅宗乾元元年又改回漳州,州治在 今漳州市。轄漳浦、龍溪兩個縣。
五、汀州:唐玄宗天寶元年改為臨汀郡,唐肅宗乾元元年又改回汀州,州治初 設時位在舊新羅縣,不久遷至今長汀縣。轄長汀縣、龍岩縣、寧化縣等,共 3 個 縣。
另一方面,開元 21 年尚設有「福建經略史」一職,統領閩州、泉州、建州、
漳州、潮州等 5 個州的軍政,「福建」首度成為職官名稱;汀州設置後,汀州亦劃
歸福建經略史管轄。安史之亂爆發後,唐朝朝廷撤銷都督府的編制,加重「道」
及節度使、觀察使、經略史的權力,福建經略史成為福建地區最高的軍政、行政 首長。19
唐肅宗乾元元年,分江南東道為浙江東道、浙江西道及福建道,福建獨立設道。 福建道設立初期,轄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潮州等 6 個州,福建經略史
18 《文獻通考》卷 315〈輿地考〉。 1
19 《唐書.方鎮表》第八;以及《重纂福建通志》卷 121〈宦迹.李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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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壹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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