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P. 55

 也一併成為宋土。閩國亡國以來福建割據的局面才告結束,福建全境成為宋朝的版 圖。
第四節 兩宋時期 壹、北宋時期行政區劃
北宋太祖立國初年,沿襲唐制實行道–州–縣制度,並參酌唐開元年間的十五 道設計,劃分全臺為河南道、關西道、河北道、河東道、淮南道、江南東道、江南 西道、隴右道、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東道、劍南西道、嶺南道等,共 13 個 道。當時福建境內劃為 6 個州,皆屬江南東道管轄,江南東道管轄範圍與唐朝開元 時期相仿。此後,又有「路」的設置,到至道 3 年(997)前,形成「道」、「路」 混用的情況。
宋太宗太平興國 3 年(978),朝廷將閩地所屬 6 州劃出江南東道,設立「兩 浙東南路」;雍熙 2 年(985),「兩浙東南路」改稱「福建路」,直到宋末元朝初 年。24 而在宋太宗太平興國年間,於福建地區又設立兩個「軍」,軍與州同級,多 設在軍事要地或要衝,至此福建擁有 6 州 2 軍,這 8 個行政區域,是之後福建被 稱為「八閩」的淵源。元代在福建設有 8 路,明至清初置有 8 府,最晚到明代編 纂《八閩通志》之時,「八閩」名稱已取代宋代以前的「七閩」,作為福建的代稱。
茲將宋太宗太平興國年間,福建路所轄 6 州 2 軍之名稱及管轄縣份簡述如下:
一、福州:州治在閩縣。轄閩縣、侯官縣、長樂縣、連江縣、長溪縣(今霞浦 市)、福清縣、古田縣、永泰縣、閩清縣、永貞縣(今羅源縣)、寧德縣等,共 11 個縣。
二、南劍州:原為南唐所設置的劍州,因四川已有劍州,而在北宋太宗初年改 為南劍州,州治在劍浦縣(今南平市)。轄劍浦縣(原屬鐔州)、順昌縣、沙縣(原 屬汀州)、尤溪縣(原屬建州)、將樂縣(原屬鏞州)等,共 5 個縣。
三、建州:州治在建安縣。轄建安縣、浦城縣、建陽縣、松溪縣(原南唐所建 的松源縣)等,共 4 個縣。
24 顧宏義,〈宋初兩浙東北路、兩浙西南路再考〉,《蘭州學刊》,2005 年第 3 期(104 年),頁 27- 1 37。
 13
 第壹肆篇
























































































   53   54   55   56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