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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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漳州:治所在龍溪縣(今漳州市)。轄龍溪縣、漳浦縣、龍巖縣等,共 3 個縣。
五、泉州:治所在晉江縣(今泉州市)。轄晉江縣、南安縣、清溪縣(南唐統 治時所置,今安溪縣)、德化縣、同安縣、長泰縣(南唐統治時所置)、永春縣等, 共 7 個縣。
六、汀州:治所在長汀縣。轄長汀縣、寧化縣兩縣。
七、邵武軍:宋太宗太平興國 4 年析建州部分區域所置,軍治在邵武縣。轄邵 武縣、歸化縣、建寧縣、光澤縣(太平興國年間新設)等,共 4 個縣。
八、興化軍:宋太宗太平興國 5 年所置。軍治初在興化縣(太平興國年間新 設),太平興國 8 年,遷至莆田縣。轄興化縣、莆田縣、仙遊縣等,共 3 個縣。
至道 3 年,宋廷廢除「道」制,正式確立「路」為最高行政單位,並將全國分 為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陝西、淮南、江南、荊湖南、荊湖北、兩浙、福建、 西川、峽、廣南東、廣南西等 15 路。在福建,福建路仍轄 6 州 2 軍,路治設在福 州,惟在縣設立上略有增減。茲將至道 3 年至北宋末,6 州 2 軍沿革概況敘述如 下:
一、福州:州治在閩縣。宋初原轄 11 個縣。宋太宗太平興國 5 年,自閩縣析 出懷安縣,到至道 3 年,福州所轄增為 12 個縣,即閩縣、侯官縣、長樂縣、連江 縣、長溪縣、福清縣、古田縣、永泰縣、閩清縣、永貞縣、寧德縣、懷安縣等。宋 真宗天禧 5 年(1021),永貞縣更名永昌縣,乾興元年(1022),再更名為羅源縣; 北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因避哲宗陵諱,永泰縣改稱永福縣。至北宋末,福州 所轄縣數維持 12 個,即閩縣、侯官縣、長樂縣、連江縣、長溪縣、福清縣、古田 縣、永福縣、閩清縣、羅源縣、寧德縣、懷安縣等。
二、南劍州:州治在劍浦縣。宋初原轄 5 個縣。至道 3 年,維持 5 個縣,即 劍浦縣、順昌縣、沙縣、尤溪縣、將樂縣等。直到北宋末,南劍州所轄縣數均無更 動。
三、建州:州治在建安縣。宋初原轄 4 個縣。宋太宗淳化 5 年(994),建陽 縣所屬崇安場升格為崇安縣。到至道 3 年,建州所轄增為 5 個縣,即建安縣、浦 城縣、建陽縣、松溪縣、崇安縣等。宋真宗咸平 3 年(1000),寧德縣關棣鎮升格 為關棣縣,宋徽宗政和 5 年(1115),關棣縣因進貢白毫銀針茶,而以皇帝年號更 名為政和縣;宋英宗治平 3 年(1066),分建安、建陽、浦城 3 縣部分區域設甌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