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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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南宋時期行政區劃
北宋欽宗靖康 2 年(1127),北方金國人南下,攻陷首都汴京(今河南開封), 俘虜徽宗、欽宗二帝,史稱「靖康之禍」,北宋滅亡。同年 5 月,康王趙構在南京 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是為宋高宗,改元建炎。當時宋朝仍控制河南、關中, 但金人在次年又大舉南侵,高宗南逃。建炎 3 年(1129),一度以建康(今南京) 為首都;因建康距金國太近,紹興 8 年(1138),遷都至臨安(今浙江杭州)。為 有別於建都於北方汴京的宋朝,宋高宗建立的宋室史稱「南宋」。
相較於北宋,南宋的疆域大為縮小。南宋高宗紹興 11 年,宋金兩國達成「紹 興和議」後,南宋的北界大致就在秦嶺、淮河。紹興 12 年,南宋分全國為兩浙東、 兩浙西、江南東、江南西、淮南東、淮南西、荊湖南、荊湖北、京西南、成都府、 潼川府、夔州、利州、福建、廣南東、廣南西等 16 個路,福建延續北宋,仍單獨 設為「福建路」,路治在福州。
最初,福建路下轄福、建、南劍、泉、漳、汀等 6 州,以及邵武、興化兩個軍, 與北宋相同,使福建路下轄變為 1 府、5 州、2 軍;宋端宗景炎元年(1276),福 州升格為「福安府」;次年,再升興化軍為「興安州」,福建路轄下再變為 2 府、3 州、1 軍。茲將南宋時期福建路轄下 8 個行政區沿革概述如下:
一、福州(福安府):州治在閩縣和侯官縣。南宋景炎元年,宋端宗在福州即 位,改福州為「福安府」,但不久南宋滅亡,又改回「福州」。北宋末,福州所轄縣 數有 12 個,至南宋紹興 12 年,所轄縣數仍維持 12 個,即閩縣、侯官縣、長樂 縣、連江縣、安溪縣、福清縣、古田縣、永福縣、閩清縣、羅源縣、寧德縣、懷安 縣等。宋理宗淳祐 5 年(1245),自長溪縣分出部分區域,置福安縣。到南宋末年, 所轄縣數增加為 13 個,即閩縣、侯官縣、長樂縣、連江縣、安溪縣、福清縣、古 田縣、永福縣、閩清縣、羅源縣、寧德縣、懷安縣、福安縣等。
二、建州(建寧府):州(府)治在建安縣和甌寧縣,宋高宗紹興 32 年升格為 建寧府。北宋末,福州所轄縣數有 7 個,至南宋紹興 12 年,所轄縣數仍維持 7 個, 即建安縣、浦城縣、建陽縣、松溪縣、崇安縣、政和縣、甌寧縣等。升格為府後, 宋理宗景定元年(1260),建陽縣因唐石里(今黃坑鎮)產嘉禾,更名為嘉禾縣。 南宋末年,建寧府所轄縣數維持 7 個,即建安縣、浦城縣、嘉禾縣、松溪縣、崇安 縣、政和縣、甌寧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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