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2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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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施政目標
     專案彙整金馬問題,協助解決:廣泛蒐集民眾或民意代表意見問題,中央對金馬離島 政策,邀請學者專家研擬協處方案。對於金馬二縣中央部會已核定計畫或方案,瞭解 執行落實程度。整合金馬兩縣發展意見問題,以專案型式,必要時福建省政府主席以 政務委員身份協調各部會主管部門推動執行,或爭取專案經費,以協助解決金馬問題, 加速金馬建設。辦理省府業務再造,提昇機關功能:業務檢討,發揮平臺功能,協助 金馬發揮地方自治功能。
  結合金門、連江兩縣政府從事島嶼特性研究:針對金、馬兩縣地理位置特殊性、
地緣性及歷史性,分區舉辦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參與,廣泛蒐集民意,研擬適合金
馬永續性策略方案暨法案制度研究,促進金馬經濟建設與發展,改善居民生活福祉。
  加強旅臺同鄉會及海外鄉僑聯繫互動:辦理與金馬地區旅臺同鄉會聯繫互動,鼓
勵組團返鄉省親、旅遊、就學、投資。加強與海外僑社(胞)聯繫互動,適時接待閩
籍僑社,鼓勵返鄉旅遊,促進家鄉經濟繁榮。辦理基層訪視:辦理基層訪視,探求民
情、瞭解地方需求,以協助金馬地區推動地方自治事項。辦理急難省民之慰問,協助
弱勢族群改善生活品質。協助本省所轄各機關、學校、社團辦理各項活動,以落實社
會服務。
強化員工職能,有效運用人力培訓優質公務人力,強化員工職能,有效運用人力 切合業務需求,辦理各項訓練,積極結合其他機關訓練資源共享,提升同仁專業能力 及工作效率。經訓後問卷調查滿意度,以為修正教育訓練辦理之重要參考依據。妥適 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配合行政院當前施政重點,全面檢討現有施政計 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率,合理分配有限資源,發揮主計監督功能,並撙節經常支出, 移出用不到的資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有效達成既定施政目標。
   107 年度
   強化地方與中央機關溝通與協調功能:召開金、馬首長聯繫會報,對於中央重大 政策或指示事項及金馬兩縣重大輿情,積極協調與溝通,召開金馬兩縣首長聯繫會報, 邀集縣長、立法委員、議長、金管處或馬管處、軍方等首長,福建省政府做為金馬各 機關橫向協調的溝通平臺,解決爭議,促進發展,發揮省府整合功能。
  專案彙整金馬問題,協助解決。廣泛蒐集民眾或民意代表意見問題,中央對金馬
離島政策,邀請學者專家研擬協處方案。對於金馬二縣中央部會已核定計畫或方案,
瞭解執行落實程度,窒礙問題所在,協助追蹤解決。整合金馬兩縣發展意見問題,以
專案型式,必要時福建省政府主席以政務委員身份協調各部會主管部門推動執行,或
爭取專案經費,以協助解決金馬問題,加速金馬建設。
  加強旅臺同鄉會及海外鄉僑聯繫互動,加強與海外鄉僑及旅臺同鄉會聯繫互動,
爭取向心。加強與海外僑社(胞)連繫互動,適時接待閩籍僑社,宣導政府重大施政
目標。辦理與金馬地區旅臺同鄉會幹部聯誼,以聽取建言,提供兩縣參考。
辦理基層訪視,探求民情、瞭解地方需求,以便協助金馬地區推動地方自治事項。 協助本省所轄各機關、學校、社團辦理各項活動,以落實社會服務。辦理急難省民之 慰問,協助弱勢族群改善生活品質。
  強化員工職能,有效運用人力-培訓優質公務人力,切合業務需求,辦理各項訓
練,積極結合其他機關訓練資源共享,提升同仁專業能力及工作效率。經訓後問卷調
查滿意度,以為修正教育訓練辦理之重要參考依據。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
行效率:依據施政計畫,嚴謹執行預算,發揮控管功能,善用有限財源,達成組織目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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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歷年度施政計畫。
另一方面,福建省政府基於金、馬戰地政務終止後實際需要,並為維護人民合 法權益,辦理訴願事件,根據「訴願法」第 3 條第 2 款規定「不服縣(市)政府之 行政處分者,向省政府提出訴願」,研訂「福建省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在 82 年 5 月經行政院修正核定,經福建省政府發布實施。福建省政府訴願審議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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