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0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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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陸進口以「砂」、「石」、「建材」為主,統計至 95 年 11 月金門地區計 128 萬 8,354 公噸。96 年度進口 30 萬 105 公噸,97 年 1 至 10 月 23 萬 2,189 公噸。 馬祖地區至 95 年 11 月總計 168 萬 4,833 公噸。96 年 15 萬 2,795 公噸:97 年 1 至 10 月 9 萬 8,817 公噸。輸出大陸商品,金門地區商品以「金酒」、「特產雜貨」 為主;馬祖地區商品以「馬酒」、「馬祖特產」為主。
人員往來方面,90 年元月初期開放在金門、馬祖設有戶籍 6 個月以上之臺灣 地區人民,經申請許可由金門、馬祖進入大陸地區。91 年 8 月修正擴增開放經經 濟部許可臺商(含幹部及其親屬)經金馬進出大陸。93 年 3 月修正開放臺灣地區 之福建籍榮民、金馬居民在臺親屬隨行赴大陸地區、大陸福建設有戶籍之大陸配 偶,可經小三通往返。94 年 2 月修正開放金門、馬祖出生,人數在 10 人以上經 主管機關立案成立達 1 年以上之金門、馬祖同鄉會團體申請,赴大陸地區進行團 體交流活動者。95 年 5 月開放 89 年 12 月 31 日前設籍金馬之及其一定範圍內之 親屬可以自由行方式經金馬進出大陸。95 年 10 月 19 日行政院修正核定「簡任第 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 要點」另細節部分刻由相關部會研定中。
金融郵務方面,94 年 10 月 3 日核定在金門、馬祖地區金融機構試辦人民幣 現鈔買賣業務(凡符合金馬「小三通」出入證規定金馬當地民眾、臺灣地區人民及 大陸旅客,均可向金馬地區許可的金融機構兌換人民幣,每次憑入出證兌換以人民 幣 2 萬元為限)。金門地區共有臺銀金門分行、土銀金門分行、土銀金城分行、金 門縣金城信用合作社、元大銀行金門分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 6 家。馬祖地區有 臺銀馬祖分行 1 家。56
為因應「來廈暫住人員赴金一日遊」、「福建省居民赴金馬澎自由行」等實施, 且為有效擴大金門觀光效益,在 101 年 6 月 17 日啟動金門至廈門雙向夜航,金廈 航班末班船由下午 5 點 30 分延至 7 點。57
56 福建省政府,《福建省省政紀要》,第 11 輯,頁 36-42。
57 福建省政府,《福建省省政紀要》,第 9 輯,頁 21-29。福建省政府,《福建省省政紀要》,第 15 輯,頁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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