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1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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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協調金門大橋興建
金門與小金門之間雖僅有一水之隔,但交通僅靠船運,常受到海象、天氣不佳 影響而無法航行,影響民生補給、緊急醫療輸送、就學、就業等。民國 81 年終止 戰地政務後,金門縣政府為整合兩地資源,改善小金門居民基本生活品質,從民國 82 年起辦理「大小金門離島交通改善整體規劃」,評估興建金門大橋是改善兩島間 交通最佳方案,由於建橋經費龐大,亟需中央補助,89 年時,陳水扁總統至金門 巡視後首肯協助建造,89 年 9 月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率同相關部會視察金 門綜合建設計畫時,指示興建應朝大小金門最短距離(水頭至九宮)考量,並於同 年 11 月提出替代方案後,送中央審查。
92 年 7 月 4 日行政院經建會 1051 次委員會審議「金門大橋興建計畫可行性 研究報告」暨「金門大橋興建計畫」,福建省政府主席顏忠誠應邀出席,會中委員 對於興建該橋經濟效益頗多質疑,但顏忠誠提及此橋對於小金門地區民眾就醫、就 學的重要性,且為陳水扁總統競選政見承諾,極力爭取委員支持,此案才通過。
但該橋興建過程,歷經興建路線、工程技術、經費等問題,後奉行政院秘書長 在民國 93 年 9 月 20 日函示依照行政院經建會審議意見依預算規定,製造替代方 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再行陳報。後於民國 97 年馬英九總統在該年 8 月 24 日訪 視金門後,指示研議大橋興建評估,98 年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辦理「金馬中長 期經濟發展規劃」評估後建議為促進地方經濟,興建大橋有其必要性,並奉行政院 准以備查。在民國 98 年 7 月 19 日,指示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為金門大橋主要 聯絡窗口,居間協調中央相關部會,並在金門縣政府、縣議會共同推動下,終於奉 行政院 99 年 3 月 19 日核定建設計畫。
金門大橋興建計畫西起小金門后頭,東至金寧鄉慈湖地區,路線全長約 5.4 公 里,其中約 4.7 公里在海上。橋梁主體採脊背橋型式,跨徑 280 公尺。其中,金門 大橋(CJ01 標烈嶼端引道)工程,99 年 12 月發包,在民國 100 年 1 月 9 日舉行 動土典禮。
金門大橋主體工程於 100 年 6 月 24 日、8 月 8 日、8 月 25 日辦理三次公告 招標,皆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案經修正設計後由「樺棋營造」得標。後因得標廠 商資格不符,撤銷決標另案辦理「接續工程標(CJ02-C)」。「接續工程標(CJ02 -C)」於 102 年 3 月 12 日辦理第一次公開招標,無廠商投標而流標。102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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