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2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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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5-1:李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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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閩地曾試行「保農社」,各保以佃農與自耕農為主,組織農業生產合作社, 集體向仕紳租地、納租,按土地法規定,實行「二五減租」。但這個政策於閩西蘇 區(今福建龍岩)試行尚有效,推行全省時因受到在地富豪阻撓,只辦理了 300 多 個。
由於閩省財政狀況甚為複雜,劉建緒為節省開支,就任後將省保安團由 8 個團 逐步編減為 5 個。抗戰期間,又因僑匯中斷與港滬陷落,致使福建對外貿易瀕臨斷 絕,導致物價急劇波動,影響社會經濟甚鉅,劉建緒曾勸請旅滬紳商集資回鄉建 設。16 抗戰勝利後,在福建進行交通建設,除福州廈門公路外,又以積極發展閩粵 邊區交通經濟為由修築公路,包括自閩西龍岩至粵省蕉嶺之龍蕉公路。原預計 37 年 4 月可以通車,17 但因疏濬沙溪以及工款不濟、人事不諧等因素拖延無法完竣, 殊為可惜。
民國 37 年 9 月共軍包圍濟南,國共戰爭之情勢日漸危殆,中央為了穩固地方, 福建省政府決定改組,劉建緒請辭,中央特任命閩籍李良榮為福建省政府委員兼省
主席。18
第五節 李良榮
李良榮(1906-1967),別號良安,福建同安人。幼年 入廈門鼓浪嶼美國教會之養元小學就讀。民國 13 年 (1924),由許卓然保薦,考入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 (即黃埔軍校)第 1 期,畢業後任排、連長等職。15 年, 參加北伐戰爭,任國民革命軍第 1 軍第 1 師第 1 團(團 長孫元良)第 2 營營長,在牛行車站之役時足部中彈回鄉 休養,傷癒後在晉江任宣傳員養成所隊長,後又入上海私 立勞動大學農科學習。
16 〈閩主席劉建緒邀宴旅滬紳商〉,《申報》,35 年 3 月 25 日,第 3 版。
17 〈劉建緒自穗返榮,閩粵決修築兩公路〉,《申報》,37 年 3 月 12 日,第 1 版。
18 參考劉紹唐主編,《民國人物小傳》,第 4 冊,頁 381-384;劉德城、周羨穎主編,《福建名人辭 典》,頁 342-433;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增訂本》,頁 2476;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 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中華民國史.人物志》,第 4 冊,頁 218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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