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2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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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年份 紀年 (民國)
大事紀
      1930 19
1 月 6 日,由於楊樹莊在福建省主政期間積極擴充海軍在閩地實力,引發福建 省內各勢力不滿,省防司令薩福疇、陸戰隊旅長林忠及師長盧興邦遂綁架 福建省政府委員林知淵、陳乃元、許顯時、程時煌、鄭寶菁及水上公安局 長吳澍 6 人,意圖推翻由楊樹莊主政的省政府,時稱「一六政變」。楊樹 莊前往南京向國民政府求援未果,遂讓出省政實權,稱「養病」避往浙江 普陀山,福建省政務由省府委員方聲濤主持。
1 月 18 日,「省政府組織法」第 5 次全文修正。
4 月,國民政府撤銷「福建僑務局」。
9 月 17 日,國民政府收回廈門英租界。
3 月 7 日,「省政府組織法」第 6 次全文修正。
1 月,國民政府慰留楊樹莊請辭福建省政府主席職,並准假 2 月;其職務由方 聲濤委員暫代。
11 月,蔣光鼐接任福建省政府第 2 任省主席,兼民政廳長。
12 月 16 日,福建省政府委員蔣光鼐等宣誓就職,各廳處已接收完竣。
10 月 10 日,福建省政府為發展工商、提倡國貨,於福州西湖公園辦「國貨展 覽會」。
10 月 26 日,第 19 陸軍將領陳銘樞、李濟深聯合福建省政府主席蔣光鼐、駐 閩綏靖公署主任蔡廷鍇所統率的第 19 路軍,趁蔣中正進行第 5 次勦共時 與中共簽署反蔣反日協定。
11 月 21 日,陳銘樞、李濟深、蔣光鼐、蔡廷鍇發動反蔣反日事變,於福州市 中心南校場召開「中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
11 月 22 日,「人民革命政府」成立,以福州為首都,更定國號為「中華共和 國元年」。11 月 24 日,眾人發起「生產人民黨」。時稱「福建事變」, 又稱「閩變」。
12 月,因福建省財政困難,擔任中華共和國人民政府「人民革命政府」財政廳 長的蔣光鼐舉借外債,及發行公債辦法籌措經費。
12 月 20 日,行政院決議褫蔣光鼐本兼各職。
1 月,中央軍入閩。12 日,福建省政府暫設延平,令陳儀為福建省政府委員兼 省主席,並兼任福建全省保安司令。
1 月 13 日,中華共和國人民政府解散,恢復成立福建省政府。
1 月 21 日,19 路軍餘部通電擁護中央,「閩變」正式落幕。
7 月,設置福建省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8 月,國民政府明令將豫、皖、贛、鄂、蘇、湘、浙、閩、陝、甘等 10 省禁政,
交由軍事委員會負責辦理。蔣介石秉承孫中山遺訓,訂定「兩年禁毒」、 「六年禁煙」之計畫,期限定在 29 年底以前,將煙禍完全肅清。
10 月 1 日,實行合署辦公,福建省政府全府共設 2 處 4 廳,即秘書處、保安 處,以及民政、財政、建設、教育等 4 廳。
11 月,福建省政府組織「臺灣實業考察團」,由建設廳長陳體誠充任團長,一 行 22 人於 13 日自福州出發,留臺 12 天,考察臺灣西部農工業區。
11 月,水警訓練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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