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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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高三生遭海防駐軍槍殺竟埋屍滅跡
民國74年4月20日傍晚,金門古寧頭念金門高中三年級的李永平 在海邊遭駐軍誤殺,身中20幾槍,駐軍竟將屍體在沙灘就地掩埋並匿 報。李永平失蹤4天,家屬四處尋找才找到被掩埋沙堆中的屍體,軍方 卻只賠償3萬5千元的喪葬費。
此案發生於軍管戒嚴時期,家屬懾於軍威,投訴無門。直至解嚴 後民國83年,李永平母親莊鑽石透過民意代表要為其子伸冤,並追究 軍方責任及求償,國防部卻以年代久遠、檔案銷毀、當年查無責任等 理由推拖,家屬怨憤又無奈。
依據莊鑽石83年9月的陳情書指出:陳情人次子李永平原為金門高 中三年級在校學生,思想純正,無不良紀錄。不幸於民國70年4月20 日下午6時左右欲往金寧鄉南山海灘協助家人搬運海蚵時,在沙難附近 慘遭海防駐軍(陸軍步兵333師,師長張懷禮少將)無故開20幾槍射 殺,當場斃命。
命案發生後,該肇事部隊惟恐事態擴大,並未將事實真相逐級呈 報金門防衛司令部依法理辦,亦未通知死者家屬辦理善後,即擅自在 沙灘就地掩埋,企圖隱瞞事實。迨死者失踪4天,家屬四處尋找才在沙 灘軍方埋屍土堆找到李永平屍體,揭發駭人聽聞、人神共憤的軍方槍 殺滅屍慘案。
莊鑽石陳情書說,查民國70年間,地區正逢軍管戒嚴時期,慘 案發生後,軍方一再對外封鎖消息,並透過行政系統,對受害家屬施 加壓力,致使陳情人欲哭無淚,投訴無門。最後軍方採取連哄帶騙方 式,終以新臺幣3萬5仟元之代價,逼迫家屬簽收作為喪葬之費用。該 等重大命案,軍方竟然如此草草結案,實令人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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