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陳長慶短篇小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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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肚粉仔已失去理性,快速地舀了一杓子水肥,猛力 地潑灑在春桃的身上。春桃再怎麼想也想不到大肚粉仔真的把水 肥潑來,一股受辱的無名火直上心頭。 「妳這個夭壽袂好的臭查某,竟敢用水肥潑我!」春桃放下 籃子,揪著大肚粉仔的衣服,口中不停地咒罵著:「夭壽袂好的 臭查某,緊去死!緊去死!」 「要死妳自己去死!」失去理性的大肚粉仔,竟揪住她的頭 髮,而後使出力氣,一把把春桃推倒在地上,高聲激憤地重複著 說:「要死妳自己去死!要死妳自己去死!」 居於弱勢的春桃,身心和自尊已受到嚴重的侮辱和傷害,雙 眼佈滿血絲,難以忍受此時此刻身心所受的創傷。她快速地站起 來,無暇顧及滿身的髒臭,直往回家的路狂奔,口中歇斯底里地 尖叫著:「我就死給妳看!我就死給妳看!我就死給妳看!我就 死給妳看!」 想不到受辱而一時想不開的春桃,回到家竟二話不說,走到 放置農具雜物的尾間仔,順手拿起一瓶剛買回來不久的農藥巴拉 松,打開瓶蓋一口氣飲下半瓶。當家人發現她痛苦掙扎的聲音 時,滿身髒臭的春桃,已呈現昏迷的狀態。雖然在駐軍衛生連的 協助下立即送醫,但為時已晚、終告不治,讓一家大小陷入悲傷 痛苦的深淵裡。 儘管大肚粉仔是整個事件的罪魁禍首,遭受村人的譴責和撻 伐在所難免,受到檢警單位的調查亦不可避免。然而兩人只不過 是相互爭吵、大肚粉仔亦只是用水肥潑她而已,並非以武力或任 何方式置她於死地,除了必須擔負道義之責外,似乎構成不了殺 人之罪。即使認定她有罪把她繩之以法,但人死則不能復生,來 89 春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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