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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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均派往各縣辦理戰時民教工作,另於省府設置統計委員會,審議關於 統計計畫、統一表格、徵集材料、整理彙編等工作,30 年 1 月成立統 計處設統計長,並於各廳處普設統計室,由是福建省統計組織始正式納 入超然主計系統。32 年實行緊縮,將統計處改為統計室以迄於戰後, 34 年內部編制設專員室及第一股、第二股、第三股,惟 36 年 12 月的 調查又改制統計處,下設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
十二、合作事業管理處:民國 26 年 1 月建設廳設合作科,接辦農村合作事業 委員會事務,旋又擴大組織成立合作事業管理局。30 年,合作事業管 理處下設秘書室、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視導室、統計室、 會計室。32 年,省合作事業管理處裁併至社會處。
十三、人事室:人事管理機構原於秘書處內設科專管,民國 32 年遵照中央法 令成立人事室,直隸於省政府,主辦全省人事行政。34 年後仍沿其舊, 內部組織分設 4 股辦事。省府各直屬機關及縣政府分別設置人事室或 人事管理員,各行政督察專署在省府施行戰時合署辦公時,曾一度設人 事室,後撤消。18
十四、新聞處:依據民國 37 年 3 月的調查,新聞處編制設秘書處、第一科、 第二科、第三科。
  18 福建省政府編,《福建省人事行政統計》(福建:編者,1939 年),頁 2-10。「福建省抗戰期中 行政概況」,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防部史政編譯局檔案》,民國 35 年,檔號: 2 0026/05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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