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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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 2-1-2:民國 28 年 6 月福建省統一土膏行組織系統圖 資料來源:依據福建省政府編,《福建省人事行政統計》,頁 17 重繪。
六、建設廳:建設廳主管範圍為交通、電業、水利、營建、度政、礦冶、氣象、 特產、工商及農林等事務。民國 26 年 1 月建設廳設合作科,接辦農村合 作事業委員會事務,旋又擴大組織成立合作事業管理局。28 年 6 月,下 設秘書室(文書股、財務股、庶務股)、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會計 室、材料室,以及合作事業管理局等 25 個附屬機關。合作事業管理局復 改稱處,32 年,合作事業併入社會處。交通運輸事務曾成立運輸公司, 後改隸交通局,後又改稱為公路局。農林方面曾成立農業改進處,直隸於 省府,一度改稱農林處,32 年簡化機構,農改處改隸建設廳。34 年,建 設廳編制設秘書室、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會計室、統計室、 人事室、技術室;此外尚有公路局、農改處、水利局、漁業管理局、地質 土壤調查所等附屬機關。
七、衛生處:抗戰前民政廳已設衛生科,後改制為衛生處,民國 28 年 6 月衛 生處編制設秘書室、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技正室,以及福建全省衛 生處附屬醫院、福建全省衛生處製藥所、福建省立高級助產護士職業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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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肆篇 第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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