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4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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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學人員均已本其志願參酌各校情形,一面發給就學通知書,一面將所有就學省內 各級學校之復員青年軍名單,依照校别彙列名冊,飭教育廳分別轉飭各級學校辦 理,至於省外各校則逕函收容。
二、辦理求業本項復員之青年軍計奉中央命令安置 1,044 人,業均按照求業青 年軍資歷、志願、籍貫及分發任用標準,分發各機關任用,現僅 10 餘人尚未經各 機關補實。
三、辦理接運内送及招待事宜:此次閩籍復員青年軍到達福州者 2,685 人,其 中 2,327 人已分別遣送回籍,到達廈門者 1,243 人,大多遣回閩西南各縣。原籍不 論到福州、廈門均已按其就學、就業或回鄉省親,志願每人填給乘車、乘船優待證, 其沿途所需舟車費均按各地情形照原價 8 折或免費招待。福州、廈門兩市均已設 站招待,並指定駐宿地點,由各該青年軍復員委員會代辦主副食,並一面發動各界 宣慰熱烈歡迎歡送。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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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福建省抗戰期中行政概況」,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防部史政編譯局檔案》,民國 35 年,檔號:0026/05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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