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4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P. 354

 ■ 表 3-2-4:民國 44 年 5 月福建省金門縣各鄉鎮人口與土地面積
     鄉鎮別
    人口數
     土地面積
    耕地面積
    耕地面積
佔土地面
積百分比
       市畝
     方公里
      每平方 公里平 均人口 數
     市畝
     方公里
      每平方 公里平 均人口 數
      每人平 均耕地 面積 (市畝)
 金城 7,548 5,642 金沙 8,974 59,846 金湖 6,889 62,432 金寧 8,579 43,217 金山 6,369 26,412 烈嶼 5,514 21,451 總計 43,872 219,000
3.76 2,007 39.90 225 41.62 165 28.81 298 17.61 361 14.30 385
3,767 20,482 19,494 23,257 14,448
8,776 90,224
2.51 3,007 0.50 13.65 657 2.28 13.00 530 2.83 15.50 553 2.71
9.63 661 2.26
5.85 940 1.59 60.14 730 2.05
66.73 34.23 31.22 53.81 54.70 40.91 41.20
                                                            146.00 300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頁貳-33。
          參、地權分配
金門耕地 9 萬 224 市畝中,公有耕地 2 萬 3,562 市畝,佔全部耕地面積之 26%, 私有耕地 6 萬 6,662 市畝,佔耕地面積之 74%。
私有耕地中,自耕土地 5 萬 8,572 市畝,佔私有耕地之 87.86%,出租及代耕 代管耕地 8,069 市畝,佔私有耕地之 12.10%;餘屬軍耕土地。35
■ 表 3-2-5:民國 44 年 3 月福建省金門縣私有耕地使用方式百分比
   使用方式
     面積(市畝)
     百分比
        自耕
    出租及代耕代管
      軍耕
      總計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頁貳-34。
58,572 8,069 21 66,662
87.86 12.10 0.04 100.00
            若就耕地所有權人戶數觀察,5 市畝以下之戶數為最多,全縣 6,558 戶,佔所 有權人總戶數之 57.32%;5 市畝以上至 10 市畝者 2,810 戶,佔 24.56%;10 市 畝以上至 15 市畝者 1,210 戶,佔 10.58%;15 市畝以上之戶數甚少,不過 863 戶。
328
 35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34。


























































   352   353   354   355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