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4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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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土防風,兼可能解決島上燃料問題。
五、改進土地利用
金門自扶植自耕農實施以後,自耕地比率業已提高至 91%以上,其後著重於 土地利用方面,使各種耕地之單位面積產量盡量提高。
興修水利實為改進金門土地利用之第一要著,惟因海島山低流短,丘陵起伏, 除金山鄉之谷崗,金沙鎮之何斗及烈嶼鄉一小部分可以種植水稻外,其餘一般耕地 悉以旱作為主,旱作之中以甘藷為主,花生次之。福建省政府為改善人民生活,經 訂辦法,高粱 1 市斤兌換糙米 1 市斤,小麥 1 市斤兌換糙米 1 市斤 4 兩,高粱與 小麥之栽種面積遂逐有增加。但以雨水關係,收穫顯不可靠。福建省政府經獲有關 機關之協助,民國 42 年春興建高坑水壩,並於水壩灌溉區域內擇地鑿塘蓄水,以 圖解決自高坑以至蔡厝陽宅汶水太武山西麓金沙溪一帶農田之灌溉問題,其他如 後水溪,山外溪,前埔溪浯江及烈嶼之西路溪一帶,凡可能築壩鑿塘蓄水者,均經 積極興修。在無溪流經過地域,曾經會同有關機關擬定開鑿淺水井計畫,以利農作。
金門土壤,一為佔廣大面積之紅土,一為淡黃至灰黃色土壤,質地多屬砂質 壤土或泥沙質壤土,缺乏有機質,保水保肥力較差,三要素含量不豐。福建省政 府為促進農業生產,除配售化學肥料並指導農民因地適量使用外,對於修建豬圈 牛馬廄及種植綠肥各項工作,尤為注意,俾土壤之有機質得以增加,對於耕地之 利用頗多裨益。49
■ 圖 3-2-1:民國 44 年進行戶地測量情形 ■ 圖 3-2-2:民國 44 年進行地籍調查情形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金門土地改革 1955 年》。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印,《金門土地改革 195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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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