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6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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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變態」判斷方法處理,初期調驗 42 人,覆驗 4 人,結果經判斷有癮者 4 人,可 疑者 15 人,無癮者 23 人;嗣經派員赴臺北省立戒菸院實習調驗技術,返金後繼 續調驗嫌疑煙民 52 人,調驗結果發現有癮者 5 人、無癮者 47 人,有癮者依法予 以勒令施戒。至連江、長樂縣登記煙民,因馬祖衛生所未設專任醫護人員,該所醫 護工作均由當地野戰醫院人員兼任,且無戒煙藥械及病房設備,對於該區煙民戒驗 事宜,經福建省政府函准內政部洽由臺灣省立基隆戒煙院代為施戒,除煙民陳偙一 名因患慢性痲瘋,基隆戒煙院未予收戒轉送痲瘋院外,其餘煙民 52 名,均經戒絕 出院。至查緝煙毒事宜,金門縣前後緝獲煙毒犯 11 人(男 10 人女 1 人),吸食鴉 片或毒品者 6 人,販賣毒品者 5 人,獲案時之煙毒器具,計有嗎啡 11 包,土根錠 26 粒,小秤一把均經移送金門地方法院依法審判處刑。馬祖方面,於 44 年 8 月 間由各縣政府會同當地駐軍,憲兵隊,運輸組等組成聯合檢查組,經常於外島船隻 與漁船進港時嚴密檢查。45 年 3 月間連江縣政府緝獲南竿鄉仁愛村楊妹官,及長 樂縣政府會同當地憲兵隊,緝獲白肯鎮陳李鳳凰,均屬販賣吸食鴉片嫌疑,均經各 該縣政府移交馬祖守備區指揮部依法審辦。
貳、實施戶警合一制
為確保戰地治安,配合警政需要實施「因地索人」及「因人索地」之戶籍登記, 福建省政府於 45 年 1 月,擇於金門縣金城鎮,試辦警用戶口卡片,勵員警察局及 縣政府,金城鎮公所戶政人員,於警察局建立、戶籍、戶卡、口卡,素行紀錄卡等, 各類卡簿以王雲五四角號碼檢字法編號存備,各項簿卡完成後依人索地,按地索 人,至為便利。此項戶警合一制度,原擬於下半年普遍推行於各縣鄉村,嗣因省府 遷臺,及舉辦全國戶口普查工作,遂暫擱置。56
第五節 衛生行政
福建省衛生行政由政務處第一科主辦,各縣衛生機構方面,金門、連江均設衛 生院,金門縣衛生院下設鄉鎮衛生所 2 所,婦嬰衛生站 3 站,連江縣衛生院尚未 設分支機構,且院內醫護人員均由駐軍醫院醫護人員兼任。衛生院主要業務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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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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