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3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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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農業試驗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簡稱農試所,前身為「金門農林場」,籌設於民國 40 年 9 月 1 日,後於 41 年 8 月 1 日改組為「金門縣農林試驗所」。下設農藝課、畜牧課、 造林課。民國 42 年增設測候課。民國 45 年農林分設,改名為「金門縣農業試驗 所」。經常辦理適合本地風土之各種雜糧和作物,改良品種甚多,例如甘薯、花生、 高粱、大小麥、水稻、棉花、綠肥作物、蔬菜和牧草等均係先在農試所試植,視成 績良好,再將所收改良種子分發農民推廣。70
民國 44 年度的實驗工作主要有 4 項;第一項是繼續試種引種水稻新品種 12 種於古崗,斗門二地,結果以永安分龍早、南特號、沙力早三種,除早熟量豐外, 抗病抗蟲性亦強,而黑督四號、古崗香仔米、斗門白米則次之。第二項是舉辦甘藷 品種區域肥分等比較試驗,並引進新品種南端苕 3 千株試種,成果未見良好。第三 項是試種棉花 BORI 種 1,370 株,面積 400 平方公尺,收穫子棉 1 萬 8,258 公斤, 棉桿 142 公斤,產量雖不豐盛,但證明金門土地適宜種棉,今後繼續試種,並注 意預防蟲害,以利繁殖。第四項為充實該所實驗設備:經由農復會補助土壤乾燥器 4 套,天秤 2 架,以供土壤分析之用。71
肆、貸放化肥
為供應化肥,增進農產,福建省府擔保向農復會貸款 100 萬元,供金門縣農會 購買肥料貸放週轉資金,該項化肥自臺採購運金,貸放農民使用,俟該期農作物收 成後,償付肥料價款。民國 44 年第一期購化肥計硫酸亞 309 噸,過磷酸鈣 195 噸, 氯化鉀 64 噸,共計 568 噸,全部貸放完畢,農民莫不踴躍貸用。至高粱收穫出售 後,繳納貸肥價款,亦少有拖欠者,第二期化肥 600 噸,除於年底趕連 300 噸貸放 農民,以應冬作需用外,其餘半數在民國 45 年初春耕前全部運達,繼續貸放。72
伍、構儲農具農藥
金門農藥均購自臺灣,由於金門與臺灣無定期航運,以致農具農藥之補充時感
70 金門縣金門學研究會,《金城鎮志》(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金城鎮公所,2009),頁 444。
71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27。
72 福建省政府編印,《閩政十年》(臺北:福建省政府,1965),頁貳-2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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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篇 第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