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5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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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肆篇
戰地政務時期福建省政府之施政 (1956-1992)
民國 45 年 6 月,行政院頒布「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行政院為貫徹「金 門馬祖戰地政務實驗辦法」,命令福建省政府移駐臺灣。福建省政府業務為負責研究有關 收復福建省各地之重建計劃、辦理人才之調查與儲備、中共心戰工作之策進、海外僑胞及 歸僑之聯繫,及不屬於金馬地區戰地政務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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