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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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安等 7 郡,以及荊州所轄之武昌、桂陽、安成等 3 郡,合置新設江州,州治設 在今江西省南昌市。此時福建地區的建安、晉安兩郡,均改隸屬於江州。16
參、閩州之設立
南朝初期,福建境內仍置建安、晉安兩郡。其中,建安郡所轄範圍不變,惟在 南朝劉宋時,廢南平、東平兩縣,增設沙村縣(今沙縣),使所轄縣減為 7 個。
晉安郡在南朝宋明帝泰始 4 年(468)一度改稱晉平郡,原所轄之縣撤銷宛平、 新羅、同安等 3 縣,管轄縣數減為 5 個。南朝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又改晉平 郡為晉安郡。南梁天監年間(502-519),梁武帝分出晉安郡之部分區域,新設立南 安郡,當時南安郡轄晉安、綏安、龍溪(自晉安縣分出)、蘭水(自晉安縣分出, 今南靖縣)等 4 縣,郡治設在晉安縣。至此,今福建省境內擁有建安、晉安、南安 等 3 個郡,均隸屬於江州。
南朝梁武帝普通 5 年(524),朝廷分揚州、江州之地,新置東揚州,轄會稽、 東陽、新安、臨海、永嘉、建安、晉安等 7 郡,福建境內的建安和晉安兩郡,改隸 東揚州管轄。而前此天監年間新設的南安郡,則仍歸江州管轄。
南朝陳武帝永定元年(557),陳武帝陳霸先為羈縻在閩中擁有大權的晉安太 守、侯官縣侯陳寶應(侯官縣人),而設立閩州,轄建安、晉安、南安等 3 郡,由 陳寶應任閩州刺史,這是福建地區獨立設州之始。
天嘉 5 年(564),陳武帝派兵進攻陳寶應,陳寶應戰敗遭到誅殺,次年(565), 陳朝旋廢止閩州之設置,所屬建安、晉安、南安等 3 郡改隸東揚州。光大 2 年(568), 朝廷又在福建地區設置「豐州」,轄建安、晉安、南安等 3 郡,州治設在晉安郡。
至陳朝末期,經由數度整併,建安郡轄建安、吳興、建陽、沙村等 4 縣,郡治 在建安縣;晉安郡轄原豐、侯官、溫朝等 3 縣,郡治設在侯官縣;南安郡轄晉安、 龍溪、蘭水、莆田(陳廢帝時新設)等 4 縣,郡治在晉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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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嚴耕望,〈魏晉南北朝都督與刺史之關係〉,《大陸雜誌》,第 11 卷 7 期(44 年 10 月),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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