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7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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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訂原則為基於政策需要,尚無有關方案計畫者。輿論反映,符合實際需要, 尚無有關方案計畫者,應予以增訂。18
最後將 216 案方案計畫,去除不合時宜與戰地政務重複者外,均經由整理、 修正,合併為 71 案(民政 28 案、財政 23 案、文教 20 案),提經福建省政府委員 會議審議通過,完成修正作業。19
民國 75 年 6 月福建省政府奉命改組,在方案研究設計方面,仍延續「福建省 政府推展研究設計工作實施辦法」設置民政、財政及文教小組外,也聘請若干名專 家學者參與研究設計指導。以民國 76 年第 1 次研究委員座談會為例,分別在 76 年 5 月 12、14 及 16 日舉行,參與人員分別有民政小組:王善旺、張霖、高孔廉、 林孝達、趙錦、鄭厚堃、許承璽、林長青、楊水應、吳雪山、黃柄光。財經小組: 陳玉開、何宜慈、陳奮、黃子貞、林思聰、池孟彬、李家泉、陳秋江、連龍輝、詹 楚賢、董福澤。文教小組:陳炳生、張植珊、陳漢強、陳挺蘇、王念列、葉耿漢、 盧三讓、趙銓生、邱自泉、黃為業、陳家添、高仕榮、陳建仁。20
研究設計工作仍依循「基設計於研究,從研究求發展」方針,民政小組重點為 「建立制度,安定社會」;財經小組以「開發資源,培養民力」為主;文教小組是 以「消除毒素,恢弘教化」為設計軸心,廣蒐資料,配合國家政策,進行相關方案 草案的擬定或修正。21 民國 76 年共同完成 9 種方案設計,民政類新研訂「福建省 各級行政區域調整方案草案」,修正「福建省國民就業輔導實施方案草案」、「福建 省製發國民身分證辦法草案」、「福建省縣(市)政府政令宣導辦法草案」等。財經 類有新研訂「福建省建設公債發行條例草案」、「福建省重要生產事業特別獎勵方案 草案」,修正「福建省促進人力發展方案草案」等種。文教類修正「福建省加強各 級學校『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教育實施方案草案」、「福建省發展職業教 育方案草案」等,並經由福建省政府委員會議通過。22 民國 78 年時陸續研究設
18 福建省政府,〈福建省政府整理修正歷年研訂收復地區重建方案計畫執行報告〉(臺北:福建省 政府,1985),頁 1-2。
19 福建省政府,〈福建省政府整理修正歷年研訂收復地區重建方案計畫執行報告〉(臺北:福建省 政府,1985),頁 1。
20 福建省政府,《閩園雜誌》,第 3 期(76 年 7 月),頁 40。
21 福建省政府,《閩園雜誌》,第 5 期(76 年 11 月),頁 30。
22 福建省政府,《閩園雜誌》,第 3 期(76 年 7 月),頁 3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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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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