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9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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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年度編列 24 億 8,500 萬元,使得 88 年度預算為歷年最高。金馬地區交通補助 則以補助金門縣、連江縣政府交通建設計畫經費。金馬地區專案補助經費,從民國 88 年下半年及 89 年度起,將金馬地區退休撫卹給付、金馬地區專案補助、金馬地 居平衡預算補助等項目列入,再加上根據財政部收支劃分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4 款:「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需由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中央得酌予補助 地方政府」之規定,編列金馬地區專案補助費用,使得民國 88 年下半年及 89 年 度專案補助經費較 88 年度增加經費 12 億 1,262 萬 7 千元。23
福建省政府 90 年度預算,一般行政減少 3,304 萬 1 千元,包括減列人事費 (減列 2,281 萬 8 千元)、業務費(減列 757 萬 6 千元)、上網租金(減列 20 萬 元)、發行省府公報專輯(減列 244 萬 7 千元)等費用。省政服務經費方面,增加 人才培育 44 萬元、接待閩籍僑胞及福建同鄉聯誼及平時接待鄉親社會仕紳增列 106 千元,減列漁民海難救助金分攤及旅運費等 577 萬 9 千元。一般建築與設備 費用,增列福建省政府大樓頂樓鐵皮屋改建工程費 700 萬元,交通及運輸設備增 列汰換秘書長座車。金馬地區民政補助減列原因為金馬自衛隊員補償金預算業已 編竣,金馬地區交通補助項目調整移列至金馬地區專案補助。金馬地區專案補助是 補助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經常性支出、基本施建費及調整待遇等經費。24
民國 95 至 97 年度預算大致呈現穩定狀況,主要經費會有增減列情形是在一 般建設與設備費,95 至 97 年均有編列辦理辦公室整建工程,購置公務車、購置行 政業務等設備等費用。25
前述提及金馬自衛隊員補償金是因立法院增訂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 條例第 14 條之 3 第 3 項規定,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訂定「金馬自衛隊員補償辦 法」。金馬自衛隊員補償金發放案是政府肯定金馬前線居民與國軍共同保衛復興基 地安全的貢獻,特別對戰地政務終止前,年滿 16 歲至未滿 55 歲的男子,以及年 滿 16 歲未滿 35 歲的婦女,涉及金門馬祖地區且參加或被徵召進行各種訓練、演 習或軍事勤務之自衛隊員予以補償。從 84 年 9 月 2 日開始申請,申請期限為 2 年,但由於金門馬祖居民因為戰亂、遷移、僑居海外等因素無法申請者,福建省政
23 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機關別預算表,中華民國 88 年下半年及 89 年度。
24 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機關別預算表,中華民國 90 年度。 5
25 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機關別預算表,中華民國 95-9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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