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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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明憲宗成化 9 年(1473),復設福寧州,下轄福寧、寧德、福安 3 縣。福州府 所轄地改為閩縣、侯官、懷安、長樂、連江、古田、永福、閩清、羅源、福清 10 縣。明神宗萬曆 8 年(1580),懷安縣併入侯官縣,福州府所轄減為 9 縣。南明隆 武元年(清順治 2 年,1645),唐王在福州即帝位,是為「明紹宗」。其改福州府 為「天興府」,直到政權覆亡。
茲將明末福州府所轄 9 縣地理形勢及行政概況敘述如下:
1.閩縣:南有釣臺山,東南有鼓山,南有方山,下有官母嶼,東南濱海。南有 閩江,亦稱建江,自南平縣流入府界。東南納群川之水,至府西稱為洪塘江,分二 流,南出稱為陶江,東出稱為南臺江,至鼓山下復合為一。又東南有馬頭江,自永 福縣流入,稱為西峽江,又東有東峽江合流往東南至五虎門入於海。下設有閩安鎮 巡檢司、官母嶼巡檢司。
2.侯官縣:西有旂山,有雪峰山,有建江,又有西禪浦。西南有陽崎、吳山、 鳳岡、澤苗、延澤、仙阪等 6 浦,皆建江支分,仍合正流入海。下設 5 個縣寨及兩 個巡檢司。
3.長樂縣:位於府治東偏南方,東濱海,北有馬頭江。洪武 21 年置守禦梅花 千戶所。原設有石梁蕉山巡檢司、小祉山巡檢司。後福清縣的海口鎮巡檢司移至本 縣,改為松下鎮巡檢司,小祉山巡檢司移治大祉澳,。
4.福清縣:原為元朝時期的福清州,洪武 2 年降為縣,位於府治南偏東方。東 南濱海,有鹽場,海中有海壇山、小練山。南有龍江、逕江。洪武 21 年,置鎮東 衛、守禦萬安千戶所。初設有澤郎山巡檢司、牛頭門巡檢司、壁頭山巡檢司、海口 鎮巡檢司。洪武 20 年,海口鎮巡檢司移至長樂縣之松下鎮。
5.連江縣:位於府治東北方。東北濱海,南有連江,東流入海。洪武 21 年置 守禦定海千戶所。下設北茭鎮巡檢司。
6.羅源縣:位於府治東北方。東濱海,西有羅川,南流分三派入海。南有應德 鎮。
7.古田縣:位於府治西北方。南有建江,自南平縣流入。東有杉洋鎮,初設有 出銀坑巡檢司、谷口鎮巡檢司、西溪鎮巡檢司,後先後裁撤。
8.閩清縣:位於府治西北方。西南有大帽山,北有建江,西南有梅溪合流。初 設有青窯鎮巡檢司,後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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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壹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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