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6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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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明─如果有來世,願再為馬祖發聲
口述歷史訪談時間:109.9.6 訪談地點:馬祖介壽村
問:請問75年你被北竿分駐所員警刑求的來龍去脈?
王長明:此事起於北竿發生民宅竊案,還有婦女衣物被偷。75年9 月13日傍晚,我在路上遇到警察說「所長要找你」,我自行前往北竿 分駐所,就被誣指為竊盜犯訊問。
問:警察怎麼刑求你的?
王:我坐在椅子上,警察用力勒我脖子,還猛力拉扯我手銬,致 手腕受傷出血;陳姓所長抓我頭髮去撞牆,逼我寫自白書認罪。期間 我與刑求的員警理論,陳姓所長對我說:「我在臺灣學刑事的,今天 有身分有地位的人說你有你就有,今晚既然把你給抓來,就算抓錯, 沒有也要把你打成有,也要把你打成王八龜孫一樣,你要想告我違反 人權,就算到美國的聯邦法庭也沒有用。因為我是中央警官學校畢業 的......。」那晚遭凌虐刑求的我咀咒陳姓所長不得好死。他表情僵硬 的回說,「我案子辦錯了,頭上的烏紗帽可以不要了。」我說「你烏 紗帽可以不要,可以當老百姓;但是你誣賴我、入人於罪沒有良心, 你連老百姓都不讓我做......。」
我當時要求跟所謂「有身分、有地位的人」對質,警察不理;只 說對方指證我打赤膊的背影跟竊賊很像......。
我被毆打刑求的時侯,有人路過分駐所目擊,後來幫我作證。
當晚我被移送師部看守所羈押一晚,有向看守憲兵反映遭刑求毆 打,憲兵有書面紀錄。
問:此案後來怎麼了結? 王:我被以竊盜罪嫌起訴,我不服氣,75年9月19日控告陳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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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走過軍管解嚴路─民主先鋒心路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