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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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更何況是涉及名譽的問題。所以我後來跨海到臺北地檢署狀告 軍派的縣長瀆職包庇涉嫌刑求我的警察,臺北地檢署說賴姓縣長是軍 職,將案子移轉國防部軍法處,也不了了之。
問:76年你是怎麼跟金門的翁明志與陳振堅串連組成「金馬團結自救 會」,投入終止金馬戰地政務及開放離島觀光等民主運動?
答:北竿分駐所刑求事件後,我到臺北謀生,認識了翁明志,在 新生南路他經營的三映傳播公司借宿一年以上時間,期間因反金馬戒 嚴、軍管的共同理念,與志同道合的陳振堅開始一連串請願抗爭行 動。
我們3人,大都是翁明志動腦筋設計活動議題及主要訴求,我與陳 振堅從旁促成。陳振堅話不多,但意志很堅定。陳情請願之餘,我會 批錄影帶銷售,人總要吃飯過日子。後來續在臺北擺攤賣女裝一段時 間,87年才回馬祖定居。
問:77年初,你與翁明志、陳振堅被國防部列「黑名單」,不准返回金 門與馬祖,有家歸不得。說說你們抗爭的訴求?
王:77年2月13日,我跟翁明志、陳振堅三人身披鮮紅字寫著「反 對政治迫害」、「我要回金門」、「我要回馬祖」的抗議白布條,至 內政部陳情。我們在路邊站了3個多小時,內政部無人理睬。只有臺北 市議員藍美津路過來關心,並幫忙進入內政部找吳伯雄部長,詢問境 管局為什麼不發入出境證給我們3人回家?吳伯雄回稱:是國防部不讓 我們回去的。
而後有國防部林姓馬祖人軍官來找我,帶我到國防部,國防部 官員官腔官調的對我說:翁明志有政治立場,你是馬前卒,被他利用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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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走過軍管解嚴路─民主先鋒心路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