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5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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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36年,你認為它的利弊得失為何?
陳:金門、馬祖實施軍管,是情勢所逼。政治體制無法與臺灣省 同步實施地方自治,也屬情非得已。我非常理解、體會在那個年代, 金馬所面臨的時空環境。我想年歲在60歲以上的人民,應該都能體會 當年的處境,可是就現在的觀點去回顧當年的得失,的確有些牽強與 扞格。不過我們從反省歷史的角度,可以看出它的「得與失」、「利 與弊」。
在「得與失」方面:戰地政務36年,讓當年的金門能夠社會穩 定治安和秩序良好,生活物質不缺,軍民關係融洽,基礎建設軍方負 責,說得更貼切、明白一點,大至機場、港口、水庫、用電、用水、 道路開設,那一項不是戰地在推動?再說小一點,當年百姓的柴米油 鹽醬醋茶,那一樣不是由物質供應處統籌,這些關係20萬軍民的民生 事項,「戰地政務委員會」擔了36年的擔子,光憑這一點,我們就必 須肯定它的成就與功勞。
在「利與弊」方面:我們也不諱言,在戰地政務36年中,我們有 部分的自由被限制了,我們的土地被占用了,我們的民主被忽略了, 我們的權利被剝奪了,我們的經濟被忽略了,我個人的認知和體會, 在當年的時空環境之下,這些被犧牲的「失與弊」,應該是「必要之 惡」。當然,從現在的角度去省視當年的「必要之惡」,還是有一些 無奈與原罪。
問:金馬對解嚴後又制定金馬安輔條例引發兩地民眾的抗爭,事後檢討 你認為究竟有無制定必要?
陳:金馬安輔條例的訂定,我個人認為,那是沒有必要的法律, 但是我可以理解,當年中央立法考量的是金馬兩前線戒嚴管幾十年, 突然之間解嚴、解除軍管,擔心這兩個縣會不會失控,或者說是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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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 ─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