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戰地36金馬戒嚴民主運動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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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金馬戰地政務施行始末
戰地政務,乃是指戰時為配合軍事需要,執行國家政策,而於戰 地所實施的一種民事行政工作,因此戰地政務應是戰時戰地的行政事 務。
「戰地政務」的名稱,最早出現在民國17年國民政府所頒布的 「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該條例第一條指出:「國民政府為支持野 地軍之作戰便利起見,特設戰地政務委員會,受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之 指揮,處理戰地民政、財政、外交、司法、交通、農礦、教育、建設 各政務。」
前開條例第六條也指出:「戰地各政務統由會組織辦理,如作戰 酌次進展,所轄區域內之某部,認為已脫離軍事範圍時,即劃分主管 機關管理之」。
「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內容顯示,實施戰地政務主要目的是結 合占領區的黨、政、軍以支援作戰,以及配合訓政時期,訓練當地民 眾如何實行民權。戰地政務的實施原屬「過渡性質」的軍管措施。
35年,國民政府為了配合「剿共戡亂」軍事行動,就實施過「綏 靖時期之戰地政務」。
38年10月金門古寧頭大捷後,金門、馬祖兩地區屏障臺海安全重 要性日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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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戰地政務全民皆兵。《戰地36》金馬解嚴25周年展照
第一章 世界最長戒嚴與戰地政務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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