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P. 110

 國姓水師鏖戰海疆終日,被殲。另一路由達素親自統帥,由廈門東北岸渡海,結果 亦敗。清將達素退往福州,吞金自盡。鄭成功雖然擊退清軍的攻勢,但因北伐失利 打擊甚大,金廈彈丸之地難以長久支持抗清,在何斌建議下,於永曆 15 年命長子 鄭經留守廈門,自己則率軍先攻澎湖,再進攻荷蘭佔領下的臺灣。
經過 8 個月的苦戰,鄭成功終於在永曆 16 年 2 月擊敗荷蘭,取得臺灣。不料 鄭成功卻在 4 個月後猝逝,享年 39 歲;同年,永曆皇帝亦在緬甸遭吳三桂俘虜, 被吳三桂絞殺,南明政權滅亡。鄭成功去世後,在廈門的鄭經為與在臺灣的叔叔鄭 襲爭奪王位,率軍進攻臺灣,其後雖然打敗鄭襲,但廈門和金門卻被清軍攻下,臺 灣成為抗清的主要基地。
第二節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壹、清初省級制度的建立與總督、巡撫制度演變
清初沿襲明布政使司之制。順治初年,改北直隸為直隸,改直隸為江南布政使 司。共有直隸及江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四川、福建、 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 14 布政使司。康熙初期,分江南為安徽、江蘇兩布政 使司、分湖廣為湖南、湖北兩布政使司,陝西分置甘肅布政使司,至康熙 6 年,全 國共有 18 個布政使司,即所謂清朝前期的「内地十八省」。
原則上,各省置布政使、按察使,行政、監察分立。而在布、按兩使之上,置 若干總督、巡撫,節制兩使。清代總督、巡撫的設置始於入關初期,順治元年,清 廷即設立天津和宣大山西兩個總督,以及順天、宣府、保定、山東、登萊、山西、 河南等 7 個巡撫。不過,當時總督、巡撫的設置,主要出自軍事需求,呈現出時而 設置,時而廢止,旋又復設的情況,屬於因事而設的差遣性質,與明朝類似。順治 17 年時,全國 15 個省,共設有川陝、福建、浙江、江南江西、湖廣、兩廣、雲貴 等 7 個總督,保定、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延綏、寧夏、甘肅、四川、福建、 浙江、江蘇、鳳陽、安徽、江西、南贛、湖廣、鄖陽、偏沅、廣東、廣西、雲南、 貴州等 23 個巡撫。112
168
 112 傅宗懋,〈清代總督巡撫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1959 年,附表無頁碼。




























































































   108   109   110   111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