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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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1-4-2:1737 年福建省總圖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福建金馬一百年》,頁 22。
貳、清初福建八府一州行建置
清初延續明末地方行政制度的架構,於福建一地設福州、延平、建寧、邵武、 汀州、漳州、興化、泉州等 8 府,以及福寧州 1 個直隸州,府州下各轄若干縣。茲 敘述如下:
一、福州府
明代即為福州府。南明隆武元年(清順治 2 年,1645),唐王在福州稱帝,改 為「天興州」。次年清軍攻克福州,旋改回「福州府」。轄閩縣、侯官、長樂、連江、 古田、永福、閩清、羅源、福清等 9 縣,府治在閩縣、侯官縣。
二、延平府
明代即為延平府,轄南平、將樂、沙、尤溪、順昌、永安、大田等 7 縣,府治 在南平縣。清初延續明制。
三、建寧府
明代即為建寧府。轄建安、甌寧、浦城、建陽、松溪、崇安、政和、壽寧等 8 縣,府治設在建安縣、甌寧縣。清初延續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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