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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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至改組之後,改由北洋政府任命,再加上民政長一職亦由北洋政府任命,北 洋政府控制福建的態勢逐漸明顯。
民國 2 年,以孫文為首的革命黨人發動討伐袁世凱的二次革命;7 月,廣東、 安徽、湖南等地相繼宣布獨立。孫道仁原本心存觀望,但時任司令部總長許崇智聯 絡劉通、黃光弼等原同盟會會員,對孫道仁施加壓力,孫迫不得已,於 7 月 19 日 與許崇智聯名宣布福建獨立;面對福建獨立的局勢發展,袁世凱宣布撤銷福建都督 一職,改設護軍使取代,並派黃培松就任福建護軍使。不久,二次革命失敗,孫道 仁旋即在 8 月 9 日宣布取消福建獨立,並向袁世凱請罪。袁世凱乃一面派李厚基、 劉冠雄水陸並進前往福建,一面召孫道仁返回北京。11 月 29 日,北洋政府撤銷福 建護軍使,改設福建鎮守使,指派李厚基;12 月 5 日,孫道仁離開福建,北洋政 府恢復福建都督職位,任命劉冠雄擔任,旋又在同月 30 日再度撤銷福建都督職位, 此後不再復設。
孫道仁奉召離開福建北上北京,某種程度也象徵同盟會控制福建的局面結束。 是年都督府裁撤之前,都督府轄下機構曾有所增加,新增加的機構或職位包括省會 警察廳、廈門關監督、高等審判廳、高等檢察廳等,分由謝謙任省會警察廳長(新 任,1856-1919,福建福州人)、陳恩燾任廈門關監督(新任,1861-1956,福建福 州人)、林蔚章任高等審判廳長(新任,生卒年不詳,福建閩侯人)、邱在元任高等 檢察廳檢察長(新任,生卒年不詳,福建長樂人)。
其他組織未變,但部分組織人事有所更替。包括:1.民政長張元奇於 5 月請假, 先後由江畲經、劉次源(生卒年不詳,湖南永興人),11 月 20 日,北京政府批准 張元奇辭呈,任命汪聲玲接替(1866-1934,安徽旌德人);2.內務司長江畲經於 8 月 21 日去職,職缺先由劉瀛(生卒年不詳,福建閩縣人)代理,9 月 7 日,任命 黃悠愈接替(吉林省實業司長轉任);3.財政司長原為陳之麟,1 月 15 日改由陳望 增接任,2 月 12 日陳望增去職,陳之麟以南路觀察使身分兼財政司長職,12 月 21 日南路觀察使去職,專任財政司長職;4.教育司長魏懷(1881-?,福建閩侯人), 1 月 15 日去職,改由張琴(生卒年不詳,四川江油人)接任,張琴旋在 2 月 12 日 去職,改由宋淵源接任,宋淵源在 3 月 24 日去職,改由周翰(生卒年不詳,福建 建陽人)接任。5.閩海關監督林穎啟於 8 月 26 日去職,先由劉鴻壽兼任,11 月 19 日,再任命段永彬接任。6.福建鹽運使吳征鰲於 1 月 13 日去職,職缺由林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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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肆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