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P. 213
民國 23 年福建省政府改組之際,適當閩變初平,秩序未定,首先致力於剿匪 工作,縣組織暫沿舊制。即縣政府內仍設置秘書及第一科、第二暨教育等各科,秘 書掌機要與總核文稿事項,第一科掌民政建設事項,第二科掌財政及總務事項,教 育科掌教育事項,至公安或建設事務,惟特繁縣份,得設專科辦理。此外又設警察 隊主管稽查游緝及臨時戒備事項,並擇衝要繁盛區域,分別設置警察所、警察分所、 警察派出所,維持公共安寧秩序。23
■ 圖 2-1-19:普通縣政府組織圖 資料來源:福建省政府編,《縣政概況》(福建:編者,1939),頁 8 重繪。
嗣以閩侯、思明、龍溪、晉江、莆田、建甌等 6 縣文化教育比較發達,將教育 科改為教育局,龍溪毗連廈門,又為閩南閩西之樞紐,地居要衝,五方雜處,將公
23 福建省政府編,《縣政概況》(福建:編者,1939),頁 7-8。 2 29
第肆篇 第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