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
P. 234

 工作,特令財政廳增加預算,將各縣政府兵役股一律改設兵役科,並由兵役處規定 兵役科長考選訓練委用辦法,一俟訓練期滿,即行設置兵役科,藉以充實縣以下兵 役行政機構。34
伍、衛生
福建省地方病之情況相當嚴重,防治工作自不容忽視。在過去政治未上軌道時 期,舉凡醫療衛生設施,政府概無具體計畫,地方病之防治,更漠然置之,遇有疫 病發生時,僅有慈善團體,臨時組織防疫會,略籌消極之補救方法,或教會醫院, 做有限制之患者收容及預防注射而已。福建省第一次有正式之防疫機關,實自「廈 門海港防疫所」起,該所直屬全國海港防疫處,其未成立之前,廈門檢疫及出國華 僑種痘之事,均歸海關所指定的外籍醫院,或醫師管理,惟自防疫所成立之後,該 項政務遂從外人收回。
廈門海港防疫所除辦理海港檢疫及種痘工作之外,兼辦附近民眾防疫之事,例 如民國 24 年龍巖發生鼠疫,該所亦派員協助防治。繼該所之後而成立之福建省正 式防疫機關為「福建全省防疫所」,該所設立之沿由為民國 24 年 5 月間龍巖鼠疫 大流行,省政府電中央衛生署請求派員協助防治,該署遂派楊永年等於 8 月來閩, 經 1 個月之工作,鼠疫遂告趨穩。為澈底撲滅疫患起見,楊永年等呈請設立龍巖鼠 疫防疫區及防疫所,25 年成立閩北防疫所,26 年又成立防疫總所及閩南防疫所, 完成全省防疫之機構。
民國 25 年,省政府為統一全省衛生行政計,將全省及省會一切衛生行政機關 之經費與人員合併,另在民政廳之內設立衛生科,綜理全省衛生事宜。該科設立之 後,對防疫工作更為注意,設防疫股專理其事。同年又設立省立衛生試驗所,辦理 地方病調查及衛生檢驗工作。又設立省會衛生事務所,內設防疫組,管理省會一切 防疫事宜,於是全省防疫及地方病管理工作漸露頭緒。
民國 25 年衛生科成立之後,首先組織省會撲鼠隊、福清防疫隊、長樂防疫隊 等。同時衛生試驗所亦派員前往福清調查住血線蟲病,為防治準備。26 年衛生試 驗所又開始調查全省地方病情形,準備計畫防治方法。27 年省府以衛生事業發達 甚速,乃由衛生科擴充為全省衛生處,設立 3 科,第二科置防疫股管理全省防疫事
250
 34 福建省政府編,《福建兵役概況》(福建:編者,1939),頁 9-11。



























































































   232   233   234   235   236